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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Dec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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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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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庄立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车检测”)董事 庄立女士持有公司8,475,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013%),计划在本次减 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8,89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253%)。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海光先生持有公司370,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1617%),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563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比例0.0404%)。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继春先生持有公司295,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0.1289%),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800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比例0.032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庄立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 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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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姓名:庄立、董海光、沈继春
-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庄立 | 董事 | 8,475,584 | 3.7013 |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370,253 | 0.1617 |
| 沈继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295,202 | 0.1289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8,988,812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 月内进行,即2021 年12 月24 日至2022 年6 月22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庄立 | 董事 | 2,118,896 | 0.9253 |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92,563 | 0.0404 |
| 沈继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73,800 | 0.0322 |
注:若在计划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在安车检测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 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如其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 后自动延长6 个月的锁定期,且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 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以 及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减持计划承诺:在按照本计划 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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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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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庄立女士、董海光先生、沈继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12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