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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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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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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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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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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
1
特别提示
一、 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发行数量:35,347,692 股
-
2、发行价格:32.50 元/股
-
3、募集资金总额:1,148,799,990.00 元
-
4、募集资金净额:1,131,364,140.96 元
二、 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5,347,692 股
-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 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 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目录
特别提示........................................................................................................................ 2 释义................................................................................................................................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一)发行类型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发行方式 ..................................................................................................................... 11 (四)发行数量 ..................................................................................................................... 11 (五)发行价格 ..................................................................................................................... 1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1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1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2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2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2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0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2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1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2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3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4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5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5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29 (二)发行人律师 ................................................................................................................. 29 (三)审计机构 ..................................................................................................................... 30 (四)验资机构 ..................................................................................................................... 30 (五)资产评估机构 ............................................................................................................. 3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1
3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八、其他重要事项...................................................................................................... 31 九、备查文件..............................................................................................................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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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本公司、上 市公司、安车检测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本公告书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 |
| 发行方案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
|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中天国富证券 |
指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中伦 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发行人会计师、验 资机构、大华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股票或A股 | 指 |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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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
|---|---|---|
| 曾用名 | 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Ltd. |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证券简称 | 安车检测 | |
| 证券代码 | 300572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917461234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注册资本 | 19,364.112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 | 2006-08-06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 董事会秘书 | 李云彬 | |
| 邮政编码 | 518052 | |
| 联系电话 | 0755-86182392 | |
| 联系传真 | 0755-86182379 | |
| 公司网址 | www.anche.cn | |
| 经营范围 | 机动车检测系统及设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及设备、机动车排 放污染物遥感遥测系统及设备、环保测试系统及设备的研制、生产 和销售;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实时监 控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管理;环境监测仪器 仪表、空气污染治理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经营增值电信 业务。智慧物联网设备与软件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交通 技术咨询设计、销售与集成服务;车联网系统研发与技术服务;互 联网、云计算软件与平台系统的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 销售及相关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设备工程、电子自 动化工程及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 统设计、施工、维修;检测设备的维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场地租 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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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 、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 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 议案。
(3)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调整的主要 内容为募集资金规模,修订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 、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1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 、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16 名投资者(已剔除重复)、公司前 20 名股东 (2021 年 3 月 22 日股东名册,不含关联方)、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 家证券公司和 6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合计 94 名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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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之后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T-1 日),有 32 名新增投资者(已剔除重复)表达了认购意向,因此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向深交所报送的拟邀请对象名单基础上,增加 32 名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单 |
|---|---|
| 1 | 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2 |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3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 | 钟革 |
| 5 |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6 | 薛小华 |
| 7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8 | 湘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9 |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丁志刚 |
| 11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 12 | 天津中冀万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徐国新 |
| 14 |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
| 15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 16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17 |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18 |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9 | 广东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20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21 |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2 |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3 | 嘉兴建信宸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4 | 深圳市拓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25 | 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26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
| 27 | 上海申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28 | 金文光 |
| 29 | 张弦 |
| 30 | 李华民 |
| 31 | UBS AG |
| 32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21 年 4 月 13 日(T-3)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T-1)期间,在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向上述 126 名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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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 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 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23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发行 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7 家投资者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无须缴纳保证金;其余 16 家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全部申购文件及缴纳保 证金,为有效报价,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8,000 万元。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序 号 |
投资者 | 申购对象 类型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是否为 有效报 价 |
|---|---|---|---|---|---|---|
| 1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 枫叶13号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公司 | 35.28 | 17,000.00 | 500.00 | 是 |
| 2 | UBS AG | 其他投资者 | 35.13 | 5,000.00 | 500.00 | 是 |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5.07 | 11,000.00 | 不适用 | 是 |
| 34.32 | 14,500.00 | |||||
| 33.56 | 19,100.00 | |||||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4.10 | 5,700.00 | 不适用 | 是 |
| 5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 元科新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4.04 | 5,000.00 | 500.00 | 是 |
| 32.19 | 6,500.00 | |||||
| 30.71 | 8,000.00 | |||||
| 6 |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3.45 | 6,500.00 | 500.00 | 是 |
| 31.62 | 12,000.00 | |||||
| 30.12 | 16,000.00 | |||||
| 7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3.44 | 6,500.00 | 不适用 | 是 |
| 8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3.43 | 20,000.00 | 500.00 | 是 |
| 31.58 | 20,000.00 | |||||
| 29.72 | 20,000.00 |
9
| 9 | 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金建海外权益型FOF私 募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3.43 | 5,000.00 | 500.00 | 是 |
|---|---|---|---|---|---|---|
| 10 | 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石智追求真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3.03 | 5,000.00 | 500.00 | 是 |
| 11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3.00 | 9,800.00 | 不适用 | 是 |
| 32.00 | 14,100.00 | |||||
| 31.00 | 18,600.00 | |||||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2.54 | 5,600.00 | 不适用 | 是 |
| 31.43 | 6,400.00 | |||||
| 30.50 | 7,400.00 | |||||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3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保险公司 | 32.50 | 5,000.00 | 500.00 | 是 |
| 31.15 | 5,100.00 | |||||
| 29.78 | 5,200.00 | |||||
| 14 |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31.63 | 5,000.00 | 500.00 | 是 |
| 15 |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东 恒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1.63 | 5,000.00 | 500.00 | 是 |
| 16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公司 | 31.15 | 5,000.00 | 500.00 | 是 |
| 17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1.10 | 5,000.00 | 不适用 | 是 |
| 18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1.00 | 5,000.00 | 不适用 | 是 |
| 19 |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0.70 | 5,000.00 | 500.00 | 是 |
| 20 |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东方远致平稳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其他投资者 | 30.70 | 5,000.00 | 500.00 | 是 |
| 21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险2 |
保险公司 | 30.51 | 5,000.00 | 500.00 | 是 |
| 22 | 李华民 | 其他投资者 | 30.00 | 5,000.00 | 500.00 | 是 |
| 23 | 上海申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九 股票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29.72 | 5,000.00 | 500.00 | 是 |
| 合计 | 188,500.00 | 8,000.00 |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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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5,347,69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9.72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 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 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2.50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 的 1.09 倍。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48,7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435,849.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1,364,140.96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 15:00 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 入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22 日 出具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1] 000252 号)验证,主承销商已收到发行对 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48,799,990.00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
11
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253 号)验证, 发行人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1,148,7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435,849.04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1,364,140.96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 币 35,347,69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096,016,448.96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受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申请。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 (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月) |
|---|---|---|---|---|
| 1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13号资产管理产品 |
5,230,769 | 169,999,992.50 | 6 |
| 2 | UBS AG | 1,538,461 | 49,999,982.50 | 6 |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876,923 | 190,999,997.50 | 6 |
| 4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53,846 | 56,999,995.00 | 6 |
| 5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 新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38,461 | 49,999,982.50 | 6 |
| 6 |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65,000,000.00 | 6 |
| 7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65,000,000.00 | 6 |
| 8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6,153,846 | 199,999,995.00 | 6 |
| 9 | 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建海外权益型FOF私募基金 |
1,538,461 | 49,999,982.50 | 6 |
| 10 | 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智追 | 1,538,461 | 49,999,982.50 | 6 |
12
| 求真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11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15,384 | 97,999,980.00 | 6 |
| 1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23,076 | 55,999,970.00 | 6 |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3号股 票型养老金产品 |
1,440,004 | 46,800,130.00 | 6 |
| 合计 | 35,347,692 | 1,148,799,990.00 |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卓越枫叶 13 号资产管理产品
公司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 号楼 B230-1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院世纪财富中心 1 号楼 12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 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230,769 股
限售期:6 个月
2 、 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3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1,538,461 股
限售期:6 个月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5,876,923 股
限售期:6 个月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14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19 层
法定代表人:邱军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753,846 股
限售期:6 个月
- 5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玄元科新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120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 2809 室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 2420
法定代表人:郭琰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数量:1,538,461 股
限售期:6 个月
6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 楼 10-20
15
单元
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 楼 1020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颖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 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文件后方可经营)
认购数量:2,000,000 股
限售期:6 个月
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8 楼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000,000 股
限售期:6 个月
8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6
公司名称: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6,1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3 层 3B8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业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153,846 股
限售期:6 个月
9 、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金建海外权益型 FOF 私募 基金
公司名称:金建(深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8,2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17
法定代表人: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认购数量:1,538,461 股
限售期:6 个月
10 、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石智追求真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石智(泉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御殿花园 5 号楼商业楼 3 楼 302-12
办公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丁荣路御殿花园 5 号楼商业楼 3 楼 302-12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38,461 股
限售期:6 个月
1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层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楼
18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015,384 股
限售期:6 个月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1,723,076 股
限售期:6 个月
1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优选 3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公司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102 室 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102 室
19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440,004 股
限售期:6 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 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 、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884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20
-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 得深交所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注册程 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的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 的原则和程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 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认 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本次发行相关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及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 定。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 发行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受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申请。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安车检测
证券代码为:300572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7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21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贺宪宁 | 限售股、流通股 | 58,889,686 | 30.41%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流通股 | 8,500,000 | 4.39% |
| 3 | 庄立 | 限售股、流通股 | 8,475,584 | 4.38%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成长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股 | 3,499,964 | 1.81%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流通股 | 2,980,892 | 1.54%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流通股 | 2,846,283 | 1.47% |
| 7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 流通股 | 2,620,378 | 1.35%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瑞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股 | 2,085,877 | 1.08% |
| 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环保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股 | 2,000,000 | 1.03% |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 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股 | 1,936,636 | 1.00% |
| 合计 | 93,835,300 | 48.46%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结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前 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22
==> picture [418 x 3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号
1 贺宪宁 限售股、流通股 58,889,686 25.7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2 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流通股 8,500,000 3.71%
(LOF)
3 庄立 限售股、流通股 8,475,584 3.70%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4 任公司-嘉兴建信宸玥股权投资合伙 限售股 6,153,846 2.69%
企业(有限合伙)
中意资管-招商银行-中意资产-
5 限售股 5,230,769 2.28%
卓越枫叶 13 号资产管理产品
6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 限售股、流通股 4,774,224 2.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7 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流通股、限售股 3,344,061 1.46%
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成长
8 流通股 3,000,000 1.31%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9 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流通股 2,980,892 1.30%
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10 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流通股 2,276,923 0.99%
基金
合计 103,625,985 45.25%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5,347,69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 | 52,819,541 | 27.28% | 88,167,233 | 38.50% |
| 无限售条件股 | 140,821,579 | 72.72% | 140,821,579 | 61.50% |
| 股份总数 | 193,641,120 | 100% | 228,988,812 | 100% |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贺宪宁,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 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23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 股份类别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2020 年度/2020 年末 |
2019 年度/2019 年末 |
2020 年度/2020 年末 |
2019 年度/2019 年末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98 | 0.98 | 0.82 | 0.82 |
| 每股净资产 | 5.26 | 4.38 | 9.39 | 8.65 |
注:1、发行前数据来源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 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 0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5,347,692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 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
4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 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4
5 、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 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 、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主要财务数据
(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资产合计 | 165,998.82 | 150,340.97 |
111,985.56 | 109,848.42 |
| 负债合计 | 60,138.91 | 63,743.63 |
42,364.25 | 53,933.50 |
| 净资产合计 | 105,859.91 | 86,597.34 |
69,621.31 | 55,914.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1,923.06 | 84,863.10 |
67,454.89 | 55,914.92 |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91,469.08 | 97,267.47 |
52,776.74 | 41,176.96 |
| 营业利润 | 22,346.40 | 20,967.37 |
14,709.90 | 9,253.44 |
| 利润总额 | 22,261.31 | 21,489.25 |
14,671.27 | 9,363.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8,891.27 | 18,869.86 |
12,529.76 | 7,904.8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521.50 | 16,632.12 | 11,098.51 | 7,209.20 |
25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5.46 | 22,761.47 |
-854.67 | 18,491.6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13.67 | -6,608.82 |
-19,324.54 | -29,670.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5.64 | -9,864.05 |
677.22 | -2,307.30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44.77 | 6,288.61 |
-19,501.99 | -13,485.84 |
2 、主要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0/12/31 2020 年度 |
2019/12/31 2019 年度 |
2018/12/31 2018 年度 |
2017/12/31 2017 年度 |
|---|---|---|---|---|
| 流动比率(倍) | 1.84 | 2.05 | 2.29 | 1.90 |
| 速动比率(倍) | 1.61 | 1.71 | 1.85 | 1.49 |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36.23 | 42.40 | 37.83 | 49.10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 |
37.32 | 43.87 | 38.47 | 48.65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4.11 | 6.69 | 6.68 | 5.31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2.99 | 2.78 | 1.33 | 1.13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58 | 0.74 | 0.48 | 0.42 |
|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元) |
0.27 | 1.18 | -0.07 | 2.75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75 | 0.32 | -1.61 | -2.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 净资产(元) |
5.26 | 4.38 | 5.57 | 8.31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 | - | - |
| 净利润(万元) | 19,132.38 | 18,437.09 | 12,500.68 | 7,904.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
18,891.27 | 18,869.86 | 12,529.76 | 7,904.80 |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3.92 | 5.42 | 5.44 | 6.94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1)资产整体状况分析
2017 年至 2020 年,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总额相应呈稳步增长的趋 势,其中 2018 年末总资产相比 2017 年末增长 2,137.14 万元、增幅 1.95%,2019
26
年末总资产相比 2018 年末增长 38,355.41 万元、增幅 34.25%;2020 年末相比 2019 年末增长 15,657.85 万、增幅 10.41%,主要系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临 沂正直 70.00%股权形成商誉,金额 25,663.15 万元。
(2)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 年末总负债相比上年末减少 11,569.25 万元、下降 21.45%,2019 年末 总负债相比 2018 年末增加 21,379.38 万元、增加 50.47%,2019 年公司负债总额 较高,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性负债增加。2020 年末公司 负债相比 2019 年末减少 3,604.72 万元、减少 5.66%,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2 、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90、2.29、2.05 和 1.84,速动比率分别为 1.49、1.85、1.71 和 1.61。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公司的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存在较大额的预收账款及合 同负债,扣除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后,公司报告期内的流动比例分别为 5.55、5.51、 3.04、2.13,速动比例分别为 4.37、4.44、2.54、1.86,总体上已高于或接近于行 业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10%、37.83%、42.40%和 36.23%,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主要系公司存在较大额的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扣除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后,公 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80%、15.79%、28.60%和 31.33%,总体低于 行业平均水平;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资产负债 结构稳健,偿债风险较低。
2020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因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子公 司临沂正直导致应付的投资款增加。
3 、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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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170.55 万元、52,772.34 万元、97,258.11 万元及 91,469.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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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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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尾气检测日趋严格导致环检系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气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 更加严格地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水平,市场对环检系统的现实需求不断增加,安 车检测凭借在检测行业的良好口碑积极推动公司环检系统的销售,不断提高市场 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有效监控汽车污染物标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 年 9 月 27 日,生 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3847-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新标准的出台需要机动车检测站对 其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硬件设施与软件部分作出相应升级,公司是市场上少数具 备生产符合上述标准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系统的企业之一,进一步促进公司在机动 车环保检测系统的销售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自《遥感检测法》2017 年 7 月发布以来,公司快速响应《遥感检测法》的 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成功研制出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产品,是 国内市场领先研发并率先将产品成功推向市场的企业之一。
公司环检系统 2017 年的销售收入为 10,222.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4.83%;2018 年销售收入为 14,848.36 万元,同比增长 45.25%,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28.14%;2019 年销售收入为 59,299.74 万元,较 2018 年度增长 299.3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0.97%,呈快速增长态势。
2)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导致综检系统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据公安部统 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 3.48 亿辆,较 2016 年底的 2.9 亿 辆,增加了 20.00%。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市场需求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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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断增长。公司凭借在机动车检测市场上的较强品牌效应,抓住市场扩容的契 机,大力进行市场开拓,实现了综检系统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
综检系统销售收入从 2017 年的 6,481.89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10,172.66 万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21%,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
3)运营维护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机动车检验机构市场是目前国内机动车检验系统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公司自 成立以来,已累计销售服务数千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公司在该领域已占据了较大 的市场份额。公司历年所积累的大批机动车检验机构客户在运营维护、系统升级 更新、检测系统配件的更新换代等方面具有现实或潜在的需求,给公司的运营维 护收入带来了持续快速的增长。
运营维护收入从 2017 年的 2,159.09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5,152.37 万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54.48%,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
(2)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及预期,主要系受到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客户推迟复工复产,客户项目无法如期完成安装、调试及验 收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 于越冬、张家军 项目协办人: 陈清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9 楼中天国富证券有限 办公地址: 公司 电话: 0755-28777959、 - 传真: 0755-28777953、0755-2877796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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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邹云坚,黄楚玲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电话: 0755-33256666 传真: 0755-33206888/6889
(三)审计机构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会计师: 陈葆华,周灵芝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梁春 经办会计师: 陈葆华,周灵芝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 010-58350011 传真: 010-58350006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负责人: 聂竹青 经办会计师: 王鸣志,毛媛 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 29 号(彩田路口)福景大厦中座十四楼 电话: 0755-82406288、0755-82403555 传真: 0755-824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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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 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天国富证券指定于越冬和张家军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于越冬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2000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曾主持或参与上海科技、安车检测、诺德股份、冠福家用再融资、依米康 IPO、 我武生物 IPO 等首发或再融资项目,以及依米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ST 联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张家军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曾主持或参与了安车检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部湾港非公开发行股票、比亚 迪非公开发行股票、云南锗业 IPO、好想你 IPO 等项目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 天国富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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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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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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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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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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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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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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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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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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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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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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