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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Feb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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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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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培龙
股票代码:301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 805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88 号光启 未来中心A 座45A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75 栋2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88 号光启 未来中心A 座45A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2 月11 日
—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 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 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培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未被列入海关失信企业。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涉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 —
目录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 3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海成长 | 指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 同创伟业 |
指 | 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 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安培龙、公司 | 指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安培龙股 份3358900 股,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由 8.4134%减少至4.9999% |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可能存在尾差,如有尾差,系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名称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10128 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 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伟鹤) |
| 管理人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320590 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MNN75R |
| 经营范围 |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 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 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
| 成立时间 | 2017-07-20 |
| 经营期限 | 2017-07-20 至2025-07-19 |
| 合伙人 | 深圳南海成长同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97490 万元,出 资比例30.4096%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5000 万元,出资比例23.3944%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5000 万元,出资比例7.7981% 工银(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5000 万元, 出资比例7.7981% 青岛同创致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2000 万元,出资比例 6.8623%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 万元,出资比例 6.2385%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出资比例3.1192% 安徽建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出资比例3.1192% 中金启融(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8100 万 元,出资比例2.5266% 远海明晟(苏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8000 万元, 出资比例2.4954% 深圳云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1.5596% 重庆两江新区金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1.5596%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1.5596%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 万元,出资比例0.9358%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 万元,出资比例0.6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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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88 号光启未来中心A 座 通讯地址 45A 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
| 名称 | 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75 栋2 楼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童子平) |
| 管理人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40695 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N0E022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 业管理服务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 成立时间 | 2016-10-20 |
| 经营期限 | 2016-10-20 至2024-10-20 |
| 合伙人 |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174 万元,出资比例25.0006% 深圳市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 万元,出资比例 12.2865% 深圳同创精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900 万元,出资比例 12.0408% 宁波翔石胤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200 万元,出资 比例10.3207% 上海好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150 万元,出资比例10.1978% 平潭坤盛通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3500 万元, 出资比例8.6006% 义乌淳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750 万元,出资比例 6.7576% 青岛同创致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221 万元,出资 比例5.4577% 杭州复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000 万元,出资比例 4.9146%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 万元,出资比例2.4573% 章军认缴出资500 万元,出资比例1.2287% 上海韩浓机电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 万元,出资比例0.7372%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88 号光启未来中心A 座 45A 层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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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南海成长、同创伟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
2、南海成长、同创伟业两只基金的管理人不同,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系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 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南海成长与同创伟业受同一主体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控制,故南海成长与同创伟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权 |
|---|---|---|---|---|---|
| 郑伟鹤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
男 | 中国 | 广东深圳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安培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 权 |
|---|---|---|---|---|---|
| 童子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 |
男 | 中国 | 广东深圳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安培龙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8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运营管理需求做出的减持安培龙 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安培龙股 份的计划安排,存在继续减持安培龙股份的可能。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进展情况
(1)2024年12月27日,安培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 创伟业基本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种类 | 持股数 量(股) |
占安培 龙总股 本比例 |
减持计划 |
|---|---|---|---|---|---|
| 1 | 南海成长 | A股(无限售 流通股) |
6,010,7 90 |
6.1084% |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2025年1月21日至2025 年4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2,438,700股,占安培龙总股本的 2.4783%。 |
| 2 | 同创伟业 | A股(无限售 流通股) |
2,268,1 58 |
2.3050% | 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2025年1月21日至2025 年4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 超过920,200股,占安培龙总股本的 0.9351%。 |
| 合计 | -- | 8,278,9 48 |
8.4134% | 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计 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4 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3,358,900股,占安培龙总股本 的3.4134%。上述减持计划完成后,南 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合计 持有安培龙股份占总股本4.9999%。 |
(2)2025年1月23日,安培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南海成长于2025年1月 21日—2025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17,100股,减持比例0.6271%;同创伟 业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32,900股,减持比例
— 9 —
0.2367%。
(3)2025年2月6日,安培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南海成长于2025年1月 23日—2025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689,700股,减持比例0.7009%;同创伟业 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60,300股,减持比例 0.2645%。
(4)2025年2月7日,安培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南海成长于2025年2月6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726,000股,减持比例0.73779%;同创伟业于2025年2月6日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74,000股,减持比例0.2784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未来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安培 龙股份的计划,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10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2024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培龙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本次权 益变动前,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合计持有安培龙8,278,948股,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占安培龙股本总额的8.4134%。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同创伟业 合计持有安培龙4,920,048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占安培龙股本总额的 4.9999%。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
| 南海成 长 |
合计持有股份 | 6,010,790 | 6.1084 | 3,572,090 | 3.63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10,790 | 6.1084 | 3,572,090 | 3.63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同创伟 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2,268,158 | 2.3050 | 1,347,958 | 1.369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68,158 | 2.3050 | 1,347,958 | 1.369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8,278,948 | 8.4134 | 4,920,048 | 4.9999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其所持有的安培龙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价格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万股) |
减持比 例(%) |
|---|---|---|---|---|---|
| 南海成长 | 集中 竞价 |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0日 | 82.80 | 243.87 | 2.48 |
| 同创伟业 | 集中 竞价 |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10日 | 82.80 | 92.02 | 0.94 |
| 合计 | 82.80 | 335.89 | 3.4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安培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
— 11 —
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 12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安培龙股票的情 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安培龙股票的情况请参 考本报告书第三节、第四节内容。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第四节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安培龙股票的情况。
— 13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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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委派代表:郑伟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委派代表:童子平
日期: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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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执行事务合伙人营业执照以及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 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 资者查询。具体信息如下:
-
1、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
产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2、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
3、传真:0755-8969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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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委派代表: 郑伟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一致行动人: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委派代表: 童子平
日期: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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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 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 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 产业园1A 栋201、1A 栋、1B 栋、2 栋 |
| 股票简称 | 安培龙 | 股票代码 | 30141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深南大道10128 号 南山软件园东塔楼 805 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 降□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 业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 道龙岗大道8288号大 运软件小镇75 栋2 楼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下 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前持股数量:8,278,94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8.413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 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持股数量:4,920,04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 变动数量:3,358,900 股 变动比例:3.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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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变动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5 年1 月 21 日-2025 年2 月10 日 变动方式:集中竞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
是□ 否☑不适用□ |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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