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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yu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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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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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现行的会计政策 中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公司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 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因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均存在关联关系,无法 作出有效决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等议案直接提交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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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4,577,259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1,060,140 股后的 93,517,11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84,165,407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027,567.85 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的情 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经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六、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公 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 性和有效性。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 际情况。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会计事务所,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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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其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 准则进行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具备独立性;天职会计师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最近三年内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具备良好 的诚信记录;天职会计师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 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 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有助于真实、 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九、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0 年度,公司没有提 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情形。
2、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通过对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 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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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存在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
| 任凤娟、汤建康 | 40,000,000.00 | 2021 年2 月23 日 | 2023 年2 月22 日 | 是 | |
| 任凤娟、汤建康 | 40,000,000.00 | 2020 年3 月4 日 | 2022 年3 月3 日 | 是 | |
| 任凤娟、汤建康 | 40,000,000.00 | 2020 年7 月12 日 | 2023 年7 月11 日 | 是 | |
| 江阴市港口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19 年3 月4 日 | 2021 年3 月3 日 | 是 | |
| 任凤娟 | 40,000,000.00 | 2019 年2 月28 日 | 2021 年2 月27 日 | 是 | |
| 任凤娟、汤建康、汤晓楠 | 40,000,000.00 | 2019 年3 月3 日 | 2021 年3 月2 日 | 是 | |
| 任凤娟、汤建康 | 50,000,000.00 | 2019 年4 月9 日 | 2020 年4 月8 日 | 是 | |
| 任凤娟、汤建康 | 40,000,000.00 | 2021 年3 月3 日 | 2023 年3 月2 日 | 否 |
除此之外,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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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桂新(签字):
奚海清(签字):
孙 涛(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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