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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wan Hongyuan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May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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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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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17-39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6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 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7)限售期
(8)上市地点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涉及利益相关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 避本议案的表决。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5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A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A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三、提案编码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6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 2.07 | 限售期 |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A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A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 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1日(星期四)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4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5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 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
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 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股票条A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方A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及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发行数量 |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6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2.07 | 限售期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预案A(修订稿)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股票募集资A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6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 ||
| 7 | 《关于终止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 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