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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TONG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4
Oct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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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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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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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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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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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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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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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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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 年 11 月 1 日
至2024 年 11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5)人 |
| 1.01 | 方立锋先生 | √ |
| 1.02 | 朱春亚女士 | √ |
| 1.03 | 方芳女士 | √ |
| 1.04 | 周宝聪先生 | √ |
| 1.05 | 王欢先生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 2.01 | 陈轶女士 | √ |
| 2.02 | 应叶萍女士 | √ |
| 2.03 | 陈斌波先生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 3.01 | 张析女士 | √ |
| 3.02 | 吴锦利女士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披露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
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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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别决议议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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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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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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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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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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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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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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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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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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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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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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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5228 | 神通科技 | 2024/10/25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 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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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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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 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 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6: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 准),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
3、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
4、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神通科技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
邮编:315402
电话:0574-62590629 传真:0574-625906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凤仪亭
-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
3、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1 | 方立锋先生 | |
| 1.02 | 朱春亚女士 | |
| 1.03 | 方芳女士 | |
| 1.04 | 周宝聪先生 | |
| 1.05 | 王欢先生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1 | 陈轶女士 | |
| 2.02 | 应叶萍女士 | |
| 2.03 | 陈斌波先生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3.01 | 张析女士 | |
| 3.02 | 吴锦利女士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6.01 | 例:李×× | |
| 6.02 | 例:陈×× |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