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MA INDUSTRIAL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Feb 28, 2006

57025_rns_2006-02-28_1ad6e2af-3fa0-4f68-8f05-e520766518d6.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一、绪言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实业”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 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 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或“会议”)的投票权。

1. 征集人声明

  • 1 )征集人仅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

  • 分国有法人股方案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 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2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3)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 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证券欺诈行为。

4 )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会议上按照股东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在本次 会议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征集 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权利,且签署本征集函已获得 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 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

二、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 “神马实业”、“公司”指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征集人”指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 定向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方案的议案”的投票权,由征集人在本次股东会议上代 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三、神马实业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MA INDUSTRY CO.,LTD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股票代码:600810 设立日期:1992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健

  3. 董事会秘书:刘臻

证券事务代表:范维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

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箱: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4. 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4.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种类 股数(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424,710,000 75.00
发起人股份 424,710,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24,710,000 75.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41,570,000 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1,57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566,280,000 100.00
  1. 公司的经营范围:帘子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加工、 销售;帘子布原辅材料、纺织机械的经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限 公司分支机构经营)。

四、本次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31日上午10: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至3 月31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方案,尚需获得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同意,若在网 络投票开始前仍未完成上述审批事项,则网络投票时间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推 迟,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1.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公司会议室

  2.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

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 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1. 审议事项:
  • 1

  • (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

3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 分国有法人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现场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经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 有关召开本次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06年3月1日公告的《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 通知》。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神马实业全体流通股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06年3月27日至3月30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 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截止200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神马实业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格式附后)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董事会秘书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1

  • (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 4

  • ( )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5)2006年3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1.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 1

  • (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4)2006年3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 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 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年3月30日16:30)之前送达, 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 为无效。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神马实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67000

联系人:刘臻、范维 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审核 并见证。经审核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统计表格后 转交征集人。

  1.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 (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 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6 年 3 月 30 日 16:3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5

  • 2

  • ( )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 息一致。

4 ( )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 以外的人。

  • 2 .其他事项

1 ( )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投票的,已作 出的授权委托失效。

2 (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最后一次授权委托的内容为准。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 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 (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 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委托股东对 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为无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公司各类股东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能 够形成统一的价值评估标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各类股东的 合法权益;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票市场的有效性得以提高,公司股价与业绩间 的关联性大大加强,公司经营层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有了更加客观的市场评价标 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手段将大为丰富,从而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定向回购解决了控股股东占用本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并通过 一系列制度的完善,规范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为今后公司的规范运作提 供了制度保障。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签署的征集函正本。

6

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涉及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保 证征集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8日

7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 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 投票的,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 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 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月××日召开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 A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 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
分国有法人股方案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A 暨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