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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MA INDUSTRIAL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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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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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80 转债代码: 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13 元/张

  • 回售期: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7 月 18 日

  • 回售期内“神马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13 元人民币 /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 神马转债”。截至目前,“ 神马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 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了面值总额 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神马转债”, ” 债券代码“110093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神马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神马转 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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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神马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债券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神马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若本 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 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 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 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神马转债”第二年(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的票面利率 0.40%,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天数 为 115 天(2024 年 3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利息为 100*0.40%*115/365=0.13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13 元/张。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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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神马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神马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93”,转债简称为“神马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四)回售价格

回售价格为 100.13 元/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式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神马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神马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神 马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 告三个交易日后“神马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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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神马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立伟 联系电话: 0375-3921231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 号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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