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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MA INDUSTRIAL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6
May 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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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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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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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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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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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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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 年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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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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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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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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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关于重新确认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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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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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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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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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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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一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王良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2015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 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支持经理层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充分调动经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生产 经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截至2015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2 亿元;2015 年实现营业 收入81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113 万元,与上年同期9264 万元相比 减少2151 万元,主要原因:1、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2952 万元;2、 因财务费用变动增利7244 万元;3、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利31 万 元;4、因投资收益变动增利172 万元;5、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增利 551 万元;6、因可比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11757 万元;7、因销 售费用变动减利805 万元;8、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减利539 万元。 一年来,公司董事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动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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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2015年,为将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创造 条件,及早兑现控股股东承诺,构建本公司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 公司积极推动控股股东解决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 留问题。经过努力,目前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转运站涉及 的土地使用权及全部房产已取得产权证书。控股股东将严格按照承诺 在承诺期限内择机实施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 司工作。
二、认真做好控股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工作
2015年,控股股东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减持了所持有的本公 司部分股份;后因A股市场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保 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控股股东又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在控股股东 减增所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公司督促控股股东认真执行相关规则,严 格按照要求减增股份,及时向公司提供信息披露文件,保证了公司及 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控股股东持股变动信息,充分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三、顺利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2015 年,公司有1 名独立董事辞职,公司依据《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顺利完成了独立董事补选工作,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合法有效运 行,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四、积极配合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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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河南证监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工作,公司非常重 视,积极予以配合,确保了现场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现场检查 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传达,并召集专题会议,对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明确了相关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通过河南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 检查及公司认真整改,对公司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规范运作、完善 公司治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继续加强相关部 门人员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改进和提高公司治 理水平,实现公司的规范、持续和较快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 利益。
五、认真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15 年,公司共召开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顺利完成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切实防范了公司内幕交易的 发生;组织公司高管按时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高管执 业能力、合规意识、自律意识、尽职尽责意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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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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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夯实安全根基,实现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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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统筹产供销,充分发挥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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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精益化管理,持续节能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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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成本管理,全力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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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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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各种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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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重科技研发,确保各种工作取得进展。
七、2016 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2016 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提升效率效益 为中心,加快实施“三个升级”,持续深化内部改革,努力抓好安全 生产、技术创新、质量进步、经营管理、民生保障等工作,向“竞争 力世界第一”的目标努力奋斗。
公司2016 年经营目标:
生产量:工业丝66,000 吨,浸胶布65,000 吨,切片125,000 吨, 实现产销平衡。
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7 亿元,营业成本102 亿元,费用4 亿元。 为确保上述经营目标的完满实现,公司2016 年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基础管理,坚决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 二是加强环保工作,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三是强化运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
四是加快设备技改,持续节能降耗。
五是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早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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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注重科技研发,提高竞争优势。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2016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 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克服 困难,锐意进取,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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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二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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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在2015 年度中,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权力和义 务,行使了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 公司依法运作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了公司各方面业务开展的合法、 规范和股东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现将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情况的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对董 事会编制的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5 年4 月23 日在公司北二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4 人,监事会主席王玉女 士委托监事余清海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14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14 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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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15 年8 月27 日在公司北一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3 人,监事会主席王玉女 士委托监事刘武松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表决,监事余清海先生委 托监事林东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3)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5 年10 月27 日在公司北一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3 人,监事林东先生、许 国红女士分别委托监事刘武松先生、余清海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 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15 年第三 季度报告。
2.监事会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的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务时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3)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配股所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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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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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监事会经过审查,公司报告期内没有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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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关联交易在现有经营条件下,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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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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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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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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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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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 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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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提出本意见前,本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 年年度报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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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在 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取得 了一定的成绩,但离股东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总结经验, 查找差距,对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以追求股东 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以 扎实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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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三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 年财务预算报告
财务总监 赵运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公司委托,向大会作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 年财务预算 报告,请予审议。
2015 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神马股份紧紧围绕年度预算目 标,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低迷,产品需求下滑状况,公司强 化管理,加强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降成本,控费用,加快新建项目 投产进度,积极克服种种困难,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2015 年各 项指标。截止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81.99 亿元,负债总额54.84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7.15 亿元。资产负债率66.89%。每股净资 产5.39 元。当年每股收益0.14 元。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1、主要产品产销量
工业丝,计划产销59,000 吨,实际生产完成58,858 吨,完成计 划的99.76%,实际销售完成58,456 吨,完成计划的99.08%。
浸胶帘子布,计划产销59,000 吨,实际生产完成54,761 吨,完 成计划的92.82%,实际销售完成56,217 吨,完成计划的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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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片,计划产销111,000 吨,实际生产完成121,095 吨,完成计 划的109.09%,实际销售完成118,843 吨,完成计划的107.07%。 2、营业收入
全年累计实现收入80.89 亿元,与上年的95.42 亿元相比,减少 14.53 亿元,下降15.23%。与上年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 影响销量及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下滑。
3、利润总额
全年累计实现利润7,113 万元,与上年的9,264 万元相比减少 2,1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管理费用变动增利2,952 万元;因财务 费用变动增利7,244 万元;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利31 万元;因投 资收益变动增利172 万元;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增利551 万元;因可比 产品销量及价格变动减利11,757 万元;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805 万 元;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减利539 万元。
4、净利润
全年实现净利润6,810万元,与上年的8,610万元相比减少1,80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13 万元,与上年的6,053 万元相比增加260 万元。
5、主要费用支出情况
销售费用。全年累计发生12,315 万元,与上年的11,510 万元相 比增加805 万元,增长6.99%。
管理费用。全年累计发生28,135 万元,与上年的31,087 万元相 比减少2,952 万元,下降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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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全年累计发生16,381 万元,与上年的23,625 万元相 比减少7,244 万元,下降30.66%。
6、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到12 月31 日资产总额81.99 亿元,与上年的79.15 亿元相 比增加2.84 亿元,增长3.59%。
负债总额54.84 亿元,与上年的53.31 亿元相比增加1.53 亿元, 增长2.87%。
所有者权益总额27.15 亿元,与上年的25.84 亿元相比增加1.31 亿元,增长5.07%。
资产负债率为66.89%,与上年的67.36%相比下降0.47%。
7、净资产收益率
截止到12 月31 日净资产收益率为2.68%,与上年的2.51%相比 增加0.17 %。
8、每股收益
截止到12 月31 日每股收益为0.14 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6 年预算
生产量:工业丝66,000 吨,浸胶布65,000 吨,切片125,000 吨, 实现产销平衡。
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07 亿元,营业成本102 亿元,费用4 亿 元。
三、完成预算的基本措施
2016 年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已制定,要完成2016 年预算目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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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繁重而艰巨,为确保公司全面预算目标的完成,拟采取以下基本措 施:
1、落实全面财务预算管理。根据全年预算指标和经营形势,分 解各项预算指标到各基层单位、部门,落实责任人,跟踪检查各项预 算指标的执行情况,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坚决把成本费用指标控制在 预算范围内。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促进全员、全过程劳动生产 率的提高。
2、以销售为龙头,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市场结构。充分利用国家 政策,合理分配国内、国际市场份额,优化工业丝、帘子布、切片市 场结构,做大、做强以尼龙产品为主导的尼龙化工产业。
3、抢抓市场机遇,将公司传统优势项目发扬光大。东厂区捻织、 浸胶搬迁项目已开始进行生产,气囊丝公司三期2000 吨填平补齐项 目顺利投产,实现了尼龙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研 究国家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利用多种形式的筹资渠道, 保证生产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5、进一步完善财务管控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严肃财经纪 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规定,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责权利明晰 的管控模式,防范各类财务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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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四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15 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129,603.97 元,本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135,107,514.06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15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截止2015 年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1,823,264,222.66 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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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五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其中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 年4 月15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中国证券报,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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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拟决定2016 年度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聘期为一年。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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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七
关于重新确认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额、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需重新确认2014 年日常关 联交易发生额,对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公 司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情况如下:
一、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339185 万元。公司在编制2015 年年度报告时对2014 年日常关联交 易发生额进行了重新统计,实际发生额应为996459 万元,具体交易 明细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部分。
二、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64220 万元,实际交易 总金额为805032 万元,具体交易明细详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财务
三、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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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3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15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代理费 | 900 |
| 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5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支付租赁费 | 220 |
|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帘子布 | 6850 |
| 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10800 |
| 平顶山市神马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及加工费 | 28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采购热电 | 20000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317000 |
| 平顶山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8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0000 |
|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 采购切片 | 2380 |
| 中平能化医疗集团神马职工医院 | 体检费 | 160 |
| 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热电 | 1400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支付工程款 | 5500 |
| 平顶山市神马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布、丝 | 3000 |
| 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布、丝 | 2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840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8666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1300 |
|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 销售切片 | 7500 |
|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850 |
|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销售气囊丝 | 32000 |
| 合计 | 949160 |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时,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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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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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八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正 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拟为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 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的1 亿元1 年期流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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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九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控股股东和公司职代会推 荐,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玉女士、余 清海先生、赵全山先生、刘武松先生、许国红女士,其中刘武松先生、 许国红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女士,195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神马 集团宣传部干事、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 主席,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神马股份第八届监事会主 席。
余清海先生,1961 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平 煤集团四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平煤集团 财务处副处长、内部结算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部长, 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神马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 事。
赵全山先生,男,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平能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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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事业部副处长、处长、平煤神马装备集团总会计师、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财务资产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部长。
刘武松先生,1972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神马尼龙化工公司供 应处副处长、企管处处长、神马股份经济运行处副处长,现任神马股 份经济运行处处长,神马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许国红女士,1970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神马帘子布公司捻织 一厂工会主席、原丝一厂工会主席,现任神马帘子布公司原丝三厂党 总支书记,神马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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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控股股东推荐,现提名以 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 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郑晓广先生、王平先生、董超先生(独立董 事候选人)、赵静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海鹏先生(独立董事候 选人)。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良先生,1963 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平 顶山尼龙66 盐厂生产准备处处长、神马集团尼龙66 盐公司总调度室 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神马集团总经理助理、神马集团副总经理、 神马股份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
万善福先生,1963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平 顶山矿务局土木建筑工程处技术员、主管技术员、副主任、副总工程 师、总工程师、处长、平煤集团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 经理、平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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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煤集团副总经理, 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巩国顺先生,1961 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 士,管理学博士,经济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神马 集团外贸科科长、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神马 集团副总经理、神马股份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 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平顶山市人大副主任。
张电子先生,196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 平顶山市煤焦油项目筹建处科长、神马集团开发处处长、总经理助理、 神马尼龙66 盐公司副总经理、神马氯碱化工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 生产部部长、神马橡胶轮胎公司总经理、神马集团销售公司经理、神 马实业总经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神马股份 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董事,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
郑晓广先生,1965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神马集团战略部部长、神马尼龙化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神 马集团副总工程师、神马实业总经理、神马股份副总经理、中国平煤 神马集团国际贸易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现任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副总经理。
王平先生,1957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技师,曾任神马帘子布 公司电仪厂工段长,现任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董超先生,1966 年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洛阳玻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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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康乐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 分所主任会计师、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河 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发展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委员职 务、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静女士,1968 年生,民商法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现任北 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 产业集聚区建设专家服务团成员、民盟河南省直联合总支律师二支部 副主委、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会常务理事、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赵海鹏先生,1963 年生,博士,教授,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 城建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河南省化学工程重点学科带头人,河南省焦炉煤气制氢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煤盐资源高效利用河南省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 人,河南省煤盐高效利用与新能源材料高校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 人,郑州大学硕士生导师,《河南化工》杂志编委,河南高校化学与 生物学科发展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省科技厅、教育厅及平顶山市专 家库高级评标专家,神马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主要从事 特色化工新产品技术及新能源材料的开发研究和教学工作。近年来的 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新能源材料的理论研究、化学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 的综合回收利用以及煤焦油下游产品的研制开发等。目前主持省级科 技攻关和教育厅项目各1 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 项,横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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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项。曾参与国家973“电动汽车用低成本、高密度蓄电(氢) 体系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及国家863 资助项目“冶金过程炉气经济规 模制氢工程技术研究”的研发。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项目6 项,主编 规划教材1 部、参编国家级统编规划教材2 部,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 利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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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股东 大会文件之十一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现将我们 2015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建明,1962 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Dresden 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化学纤维成型理论及工程、功能高分子材 料、刚性链大分子的合成及高性能纤维,主持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创新 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教育部重大项目培育基金、教育 部骨干教师基金、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市曙光杰出人才计划、上海 市科委重大攻关项目、上海市教委重点项目、中国石化、广东省重大 产学研项目等30 余项科研工作,目前正在主持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项目及1 项中国石化科技攻关项目,曾任东华大学产业办主任、科 研处处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上海市高分子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 省莒南县科技副县长、丹东化纤、中冠集团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东华 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建桥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建桥学院校长、上海服饰学会会长、中国化纤协会副会长,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2015 年3 月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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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超,1966 年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洛阳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主任会计师、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河南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发展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本 公司独立董事。
赵静,1968 年生,民商法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大 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产业 集聚区建设专家服务团成员、民盟河南省直联合总支律师二支部副主 委、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海鹏,1963 年生,博士,教授,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城建 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 省化学工程重点学科带头人,河南省焦炉煤气制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会主任,煤盐资源高效利用河南省工程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河南省煤盐高效利用与新能源材料高校工程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郑 州大学硕士生导师,《河南化工》杂志编委,河南高校化学与生物学 科发展联盟理事会常务理事,省科技厅、教育厅及平顶山市专家库高 级评标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主要从事特色化工新产品技术及 新能源材料的开发研究和教学工作。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新能 源材料的理论研究、化学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的综合回收利用以及煤 焦油下游产品的研制开发等。目前主持省级科技攻关和教育厅项目各 1 项,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1 项,横向科技项目1 项。曾参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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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电动汽车用低成本、高密度蓄电(氢)体系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及国家863 资助项目“冶金过程炉气经济规模制氢工程技术研究”的 研发。主持完成省部级科技项目6 项,主编规划教材1 部、参编国家 级统编规划教材2 部,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 项。
上述人员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 姓名 江建明 董 超 赵 静 赵海鹏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
0 |
||||||
5 |
4 | 4 | 1 | 否 | ||
5 |
5 | 4 | 否 | |||
3 |
3 | 1 | 否 |
我们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 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 股东大会次数 |
|---|---|---|
| 江建明 | 0 | |
| 董 超 | 2 | 1 |
30
| 赵 静 | 2 | 2 |
|---|---|---|
| 赵海鹏 | 1 | 1 |
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在2014 年年报制作期间,我们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2014 年度报告的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2015 年,我们主持召开了薪酬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查了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及薪 酬发放情况,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薪酬发放符合公司有关规定。2015 年,战略委员会对公司 重大事项,特别是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都进行了充分论证,为公司作 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5 年,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独立 董事人选发表了意见,同意提名赵海鹏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 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
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将个人的分析研判及建设性意见反馈给公司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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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 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 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 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 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 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 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 等法定程序。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2015 年发生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 认为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 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2015 年公司无资金占用情况。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 年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5 年公司新聘两名高管,我们认为两名高管的提名方式及程 序合法、合规,两名高管均符合任职条件。公司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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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1 月31 日公司根据2014 年年度财务数据初步核算结果, 发布了2014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有 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2014 年经营成果,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时效 性。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 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5 年度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 询,聘期一年;不再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公司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应的决策、披露等法定程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能实现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并更好地保护投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1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未进行 现金分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5 年公司及股东无违反承诺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15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 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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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 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规范运作。2015 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运作 规范,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
-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无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5 年,我们本着忠实诚信勤勉的精神,以对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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