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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Electronics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Aug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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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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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生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 对公司2021 年2 月25 日至2021 年6 月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 关情况出具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
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项。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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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的各项承诺。 | 行承诺的情况。 | |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
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 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 范运行。 |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 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因信息 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 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
|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 管关注函的情况。 |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 项发生。 |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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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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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 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 要求。 |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 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降了50%以上,东莞证券已 自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上 市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 查。 |
| 18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生益电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研发技术风险
公司的研发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持续推动业务的快速 发展并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1、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 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PCB 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 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 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PCB 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PCB 产 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 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PCB 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 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 出现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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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 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 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在研项目包括5G 智能终端PCB 研究开发、智能汽车雷达控制系统印制 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城市骨干网核心路由器深微孔任意互联技术电路板的开发、 Whitely 芯片架构服务器电路板的研究开发、Power9(Prime)平台高可靠性电路 板的研究、面向5G 移动通信传输网络的高速低损耗PCB(112Gbps+)关键技术 研究开发、高端服务器存储SSD 刚挠结合板的研究开发、5G 毫米波多阶HDI 板 的研究开发、5G 高端高速率光电转换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130 微米以下薄介 质厚铜能源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在研项目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未来 市场的开拓起重要作用。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等影 响。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聚焦行业优质客户,不断与通信、网络、计算机/服务 器、消费电子、工控医疗、汽车、高铁等下游领域客户深入合作,如果未来公司 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创 新,公司将存在盈利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下游行业的高速发展往往伴随产业变革和技术创新,预计随着5G 通信技术 的应用,相关行业技术、产品性能的变化将对现有市场格局产生一定影响,具备 较强研发实力并能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企业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如果 下游行业发展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将使公司面临下游行业 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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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宏观环境风险
2021 年,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如果疫情持续得不到有效控制,进而 影响到公司客户各企业出现开工率低或需求下降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甚至出现利润下滑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688,750,675.15 | 1,906,157,016.14 | -11.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28,934,594.64 | 296,986,016.45 | -56.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104,024,942.82 | 273,478,226.47 | -61.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02,078,954.40 | 375,255,150.84 | -72.80 |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3,768,205,229.54 | 1,941,769,208.16 | 94.06 |
| 总资产 | 6,216,964,789.03 | 4,571,383,737.15 | 36.00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同比增减(%)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5 | -62.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5 | -62.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13 | 0.41 | -68.2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9 | 16.86 | 减少12.87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3.22 | 15.53 | 减少12.31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5 | 4.57 | 增加0.68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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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主要产品所在应用领域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所在产业政策、 行业特点及投资周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并通过产业链传导,部分客户订单需求 放缓,从而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叠加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持续上升、万江分 厂停产以及子公司吉安生益陆续开始投产,固定成本相对较高,规模效应目前尚 未展现,对公司短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因此,报告期公司业绩比去年同期有一 定幅度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比上年度末有所增加,主要系 2021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总股本增加、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30 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 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 术、立体结构PCB 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 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HDI)、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 N+N 双面盲压技术、多层PCB 图形Z 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 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等13 项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拥有PCB 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1 年 6 月30 日,公司已经获得了173 项发明专利,制定了8 项行业标准及规范。其 中,2021 年1-6 月,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度研究和布局,新形成发明 专利23 项,以持续提升的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1 年1-6 月,公司在13 项核心技术基础上继续开展了“基于5G 智能终 端微型能源系统管理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和“智能汽车雷达控制系统印制电路板 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还新增了“立体组装高端线卡板的研究开发”、“5G 高端高速率光电转换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等项目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 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5G 能源、智能汽车电子、5G 通信基站、高端服 务器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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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1-6 月,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 年1-6 月,公司研发费用为 8,874.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88 万元,增幅1.82%。2021 年1-6 月公司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25%,与上年同期研发费用率4.57%相比,增加 0.68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1-6 月,公司获得授权专利25 项,其中发明专利23 项,实用新型 专利2 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专利202 项,其中发明专利173 项,实用新型专 利21 项,软件著作权8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1,315,269.98 元,其中 2021 年1-6 月使用募集资金361,315,269.98 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683,288.6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为1,133,306,939.72 元。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974,938,921.1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683,288.60 |
| 加:收回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0,000,000.0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500,000,000.00 |
| 募投项目投入 | 361,315,269.98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3,306,93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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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 44050177610809987777 | 145,628,814.62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483007611013000154770 | 8,138,939.35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 | 8110901014301254600 | 336,021,043.78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2010021329200666688 | 432,222.58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 9550881686681688869 | 643,085,919.39 | |
| 合 计 | 1,133,306,939.72 |
公司2021 年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序 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股 数 |
间接持 股股数 |
合计持股股 数 |
2021 年1-6 月 的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
|---|---|---|---|---|---|---|
| 1 | 生益科技 | 控股股东 | 52,348.2175 | - | 52,348.2175 | 无 |
| 2 | 邓春华 | 董事 | - | - | - | 无 |
| 3 | 刘述峰 | 董事 | - | - | - | 无 |
| 4 | 陈仁喜 | 董事 | - | - | - | 无 |
| 5 | 谢景云 | 董事 | - | - | - | 无 |
| 6 | 唐庆年 | 董事 | - | - | - | 无 |
| 7 | 张恭敬 | 董事 | - | 397.3 | 397.3 | 无 |
| 8 | 唐艳玲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 9 | 汪林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8
| 10 | 陈文洁 | 独立董事 | - | - | - | 无 |
|---|---|---|---|---|---|---|
| 11 | 林江 | 监事 | - | 93.9 | 93.9 | 无 |
| 12 | 唐芙云 | 监事 | - | - | - | 无 |
| 13 | 张亚利 | 监事 | - | 35 | 35 | 无 |
| 14 | 戴杰 | 高管 | - | 343.3 | 343.3 | 无 |
| 15 | 陈正清 | 高管 | - | 367.6 | 367.6 | 无 |
| 16 | 潘琼 | 高管 | - | 353.3 | 353.3 | 无 |
| 17 | 唐慧芬 | 高管 | - | 372.6 | 372.6 | 无 |
注:上述持股数中,间接持股数均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生益科 技间接持股未并入计算。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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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姚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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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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