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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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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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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三)《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向《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日为2025 年4 月17 日,以5.0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6 名激励对象授 予3,910,118 股限制性股票。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