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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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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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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生益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董事谢景云女士和独立 董事汪林先生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1、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 年审计部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5 年审计部工作计划》;
2、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根据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7)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生益电子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
4、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以 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以 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审计部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结项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7、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三、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质量。在审计过程中, 审计委员会跟进了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 进行审计,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在审计
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报审 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派驻的审计团队严谨,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根据 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 公司运营情况识别可能得风险点,指导审计部有针对性的制定及落实年度工作计 划,每季度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点。10 月份协同审 计部对吉安生益进行现场审计,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子公司运作情况以及内部 审计管理的有效性。借助内部审计的现场优势,深入业务加强过程监督,不断促 进公司更加合法合规稳健发展。同时,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 和运营情况、敏感及关键岗位人员任中及离任审计的策划和实施情况,要求审计 部对重大投资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审计监督,督促审计部尽 职尽责完成管理人员的离任和任中审计相关工作,帮助公司提高识别风险规避问 题。通过与内部审计的密切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部有效履行了内部审计职 能。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报告并检查其披露情况,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和业务流程清晰,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防范业务运行 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如实反映了公司内 控建设的相关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 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 排;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进行持续、充分的沟通,全力配合会 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审计工作上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六)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和披露 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并发表书面意见,对于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提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 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八)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督
2025 年 11 月份,公司调整治理架构,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责由审计 委员会承接,相应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学习相 关要求,要求审计部加强对内部控制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并增加 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专项审计。结合日常参与董事会并对董事会成员履职 尽责情况的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 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
为。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监督 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有效运作及持续改进。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保持谨慎的态度,利用自身专 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长期稳健良好经 营。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文洁、谢景云、汪林 202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