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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15, 2025

58216_rns_2025-04-15_a19a2a5f-f44a-48b9-8e05-856dbb2e5be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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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生益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 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 —— 续督导》《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 3 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等相关规定,负责生 益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 202411 日至 20241231 日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东莞证券已与生益电子签署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备案。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东莞证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开展
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项。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

1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
行承诺的情况。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东莞证券核查了公司相关制
度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执
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
求。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
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
范运行。
9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制度体系进行核查,审阅了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生益电子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截至
2024年末,不存在因信息披
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12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施予以纠正。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13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履行承诺的情
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及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应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
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14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5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2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
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
要求。
17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
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 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18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 、技术创新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度、高密度、高品质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 司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 PCB 产品的研发及规模化生产融合了电子、机械、 计算机、光学、材料、化工等诸门学科的知识储备与交叉运用,技术集成度高。 目前,日本等国家在部分高端 PCB 产品领域仍占据一定的优势,部分高端 PCB 产 品依然供应不足。公司只有坚持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才能生产出符合 客户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在中高端 PCB 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客户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若公司未来不能吸收应用新 技术,持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则存在丧失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 出现下滑的风险。

2 、技术失密的风险

3

公司核心技术、核心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 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 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 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 2024 年在服务器领域的订单占比大幅提升,服务器占比较高,在 PCB 产品细分领域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以及高端服务器、交换机、低轨卫星等领域高 端产品对公司的技术能力、质量稳定性和交付能力要求更高,对公司运营管理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技术提升、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不能持续有 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会导致公司的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公司快速 发展的需求,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PCB 行业竞争激烈,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 息技术更新迭代快速,加之公司同时多个项目在建,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根据行业 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技术和业务模式前瞻性规划和组 织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

202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1,747,432,244.20 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49.09% ,占总资产比例为 22.74% ,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 变化,则会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存货管理风险

2024 年末,存货账面净额为 1,207,906,935.60 元,占流动资产比例 33.94% , 占总资产比例为 15.72% ,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

4

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 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3 、关联采购占比较高的风险

生益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2,348.217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 62.93%2024 年度,生益电子向母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 的金额为 483,914,727.72 元,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比例为 15.46% ,如若公司未 来由于生产规模扩张,需要增加原材料覆铜板、半固化片采购量,使得与生益科 技之间关联交易金额增长,则会导致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PCB 作为电子产品之母,下游行业应用广泛,且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下 游行业发展出现增速下降、行业景气度下行、市场需求下降等情况,将使公司面 临下游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经营风险,导致公司订单数量减少或者利润水平下降, 则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 PCB 行业与宏观周期相关程度较高, 2024 年全球经 济受各种不利事件影响,不确定性增加。如果经济出现下行,产业可能受到影响, 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度 2023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4,686,630,826.09 3,273,012,827.91 43.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1,973,153.83 -24,993,631.93 不适用

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327,049,615.14 -43,664,946.38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50,728,705.70 431,380,829.09 -18.70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末 2023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4,273,186,784.36 3,926,700,668.03 8.82
总资产 7,685,549,652.77 6,284,056,602.79 22.3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2023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0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0.40 -0.05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4 -0.63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8.12 -1.10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05 5.89 增加0.16个百分点

本持续督导期间,营业总收入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着力于产品结构的 优化与业务区域布局的完善,积极响应市场对高层数、高精度、高密度及高可靠 性多层印制电路板的增长需求,实现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本持续督导期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营业收入和产品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持续 30 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在印制电路 板领域已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 术、立体结构 PCB 制造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 微通孔制造技术、微盲孔制造技术( HDI )、混压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 N+N 双面盲压技术、多层 PCB 图形 Z 向对准技术、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高速 高频覆铜板工艺加工技术、 100G-400G 高速光模块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内置导

6

电介质热电一体式 PCB 制作技术、企业级高速服务器存储 SSD 刚挠结合板制作技 术、智慧城市核心巨型路由器电路板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使公司持续保持了较 强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目前拥有 PCB 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同时,公 司获得了 3 项中国专利优秀奖, 2024 年公司凭借“智能座舱中控平台 PCB ”分别 获得了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东莞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截至 20241231 日,公司已经获得了 276 项发明专利(含 1 项美国发明专利),主要参 加及参加制定了 20 项行业标准及规范。 2024 年,公司持续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深 度研究和布局,新申请发明专利 48 项、新获得发明专利 33 项(含 1 项美国发明 专利)、主要参加及参加制定发布标准 4 项、新发表技术论文 11 篇,持续提升 核心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024 年公司在原有核心技术基础上新增了“应用于卫星互联网的印制电路 板的研究开发”、“下一代网络技术 1.6T 以太网主板的研究开发”、“ 5.5G 无 线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面向超级计算机主板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 “ Power Next 高端服务器印制电路主板的研究开发”、“应用于云服务超算的高 端 AI 服务器的研究开发”、“车载 800V 高压系统平台 PCB 的研究开发”等项目 的研究,并且这些项目研制的高端印制电路板被广泛应用于网络、卫星通讯、通 讯、消费电子、高端服务器、智能汽车电子、新能源等领域。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 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28,361.48 万元,较上年增幅 47.16%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6.0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增加 0.16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 年公司获得授权知识产权 45 项,其中 32 项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 利, 5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其他(美国发明专利)。

截至 20241231 日,公司累计已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 358 项,其中 发明专利 275 项,实用新型专利 60 项,软件著作权 22 项。

7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43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46 月延长至 202512 月。本次 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1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形势、产能规模以及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
板建设项目
20246 202512

2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在市场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 影响下,印制电路板产业短期需求增速承压,根据 Prismark 数据, 2023 年全球 PCB 市场产值约 695.17 亿美元,同比 2022 年减少 15% ,预计 2024 年产值约 729.71 亿美元,距离 2022 年仍有一定差距。公司现有产能约 200 万平方米 / 年, 东城工厂(四期) 5G 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在 2024 年、 2025 年产能持续提升,短期内能够满足公司在通讯网络、服务器、汽车电子等应用领 域的营销布局。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规划产能 100 万平方 米 / 年,如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

8

规模 , 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利用率不高,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 理费用等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 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 则 , 放缓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12 月。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积 极应对宏观经济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以市场开拓和能力提升为关键目标,持 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完善产品业务区域布局,以实现业务增长。

3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产能规模、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适度延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

公司于 20248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 案》,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研发项目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 作能力,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投入使用,同意公司调整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

1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总额的原因及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研发项目《新一代 112G 高速串行技 - 术用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高速高密高可靠性刚 挠结合印制电路板制作技术 研究》《 400G 及以上高速光模块产品的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 60GHz 及以上频 段毫米波天线技术产品用印制电路板的研究开发》均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作能力, 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投入使用,公司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 规模并结项。

9

  • 2 、本次调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算调整
后投资总额
(万元)
本次拟调整后投
资总额
(万元)
差异金额
(万元)
差异比例
%
1 东城工厂(四期)5G
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
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
199,778.95
199,778.95
2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119,841.41
119,841.4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960.35
23,082.99
-10,877.36 -32.03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40,000.00
合 计 393,580.71
382,703.35
-10,877.36 -2.7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33,960.35 万元调整为 23,082.99 万元,减少 10,877.36 万元,减少部分均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 额 10,423.29 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本次所有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 393,580.71 万元调整为 382,703.35 万元,减少 10,877.36 万元,减少比例 2.7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原预算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
本次拟调整后
投资金额
(万元)
差异金额
(万元)
差异比例
%
工程建设 17,766.70 17,766.70
研发设备 12,396.10 1,518.74 -10,877.36 -87.75
项目实施费用 2,800.00 2,800.00
基本预备费 997.55 997.55
项目总投资 33,960.35 23,082.99 -10,877.36 -32.03

由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研发项目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作能力,调整 研发设备投资金额,由 12,396.10 万元调整为 1,518.74 万元,减少 10,877.36 万元,减少部分均为尚未投入使用的自有资金。

3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情况、发展需求等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调整,

1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研发项目已完成并具备批量制作能力,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3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及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 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未投资相关产品。截至 20241231 日,本年度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息是 2,975,241.48 元,累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存款利 息是 68,702,802.10 元。

(四)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41028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审批时间 补流金额 已归还金额 待归还金额 归还截止日期
2024.10.28 40,000 0 40,000 2025.10.27

11

(五)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 202412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13,523,968.13 元,累 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00,367.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 为 130,115,319.97 元。

截至 202412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12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412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974,938,921.1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1,513,523,968.13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64,674,170.53
减:暂时补流 400,000,000.00
其中:本期暂时补流 400,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00,367.00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75,023.4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30,115,319.97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 202412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44050177610809987777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483007611013000154770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城支行 8110901014301254600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2010021329200666688 已注销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9550881686681688869 129,699,165.4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城区支行 9550881681686868836 416,154.57
合计 130,115,319.97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2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截至 20241231 日,生益电子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股
间接持
股股数
合计持股股
2024 年度的质
押、冻结及减
持情况
1 生益科技 控股股东 52,348.22 - 52,348.22
2 邓春华 董事长 - - -
3 刘述峰 董事 - - -
4 陈仁喜 董事 - - -
5 谢景云 董事 - - -
6 唐庆年 董事 - - -
7 张恭敬 董事、总经理 - 167.62 167.62 -55.87
8 唐艳玲 独立董事 - - -
9 汪林 独立董事 - - -
10 陈文洁 独立董事 - - -
11 彭刚 监事会主席 - 23.88 23.88 -7.96
12 唐芙云 监事 - - -
13 张亚利 职工代表监事 - 14.77 14.77 -4.92
14 戴杰 副总经理 - 144.85 144.85 -48.27
15 陈正清 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 155.10 155.10 -51.68
16 唐慧芬 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 209.59 209.59 -69.86

注 1:上述股权变化情况均为平台减持; 注 2:小数点后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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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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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王 辉 杨 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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