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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de Spirit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Dec 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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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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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3-055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6 名。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3,362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 333,176,579 股的0.11%。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3 年12 月15 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10 月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 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 律意见书。

1

2、2022 年10 月14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10 月19 日,公司在内部OA 系统发布了《舍得酒业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2022 年10 月19 日至2022 年10 月28 日,共计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11 月4 日,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舍得酒业监事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11 月4 日,公司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核查对象利 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 年11 月4 日,公司披露了《舍得酒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11 月23 日,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2 年11 月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 年11 月24 日为授予日,向284 名激励对象授予116.9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8、2022 年12 月27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0 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15.98 万股。

9、2023 年8 月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2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 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魏炜、戚春蕾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19,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发表 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3 年10 月30 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0、2023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 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唐果、付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9,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发表了明 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11、2023 年12 月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同意公司为27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比例为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3%,共计解除限售373,362 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北京康达(成都)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舍得酒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 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33%。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 年12 月27 日, 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 年12 月26 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3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2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2022 年,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9.4 亿元或
2022 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4.0 亿元。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则所有激励对象按照
《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如公司未满足当年
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60.56
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6.85
亿元,达到了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目标,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4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76 名激励对象2022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
B-良好及以上,满足解除限

4

个人层面考核等级 S-卓越 A-优秀 B-良好 C-待
改善
D-未达
期望
售的条件,本期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100% 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达到B-良好及以上,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C-待改善及以下等级,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6 名。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3,362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额333,176,579 股的0.11%。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股)
本次可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
1 蒲吉洲 联席董事长、董事、总裁 49,500 16,335
33
2 邹庆利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21,700 7,161
33
3 饶家权 副总裁 21,700 7,161
33
4 张萃富 副总裁 21,700 7,161
33
5 罗 超 副总裁 18,600 6,138
33
6 张 伟 董事会秘书 17,000 5,610
3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270 人) 981,200
323,796

33
合计(276 人) 1,131,400
373,362

33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 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5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7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共计373,36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 《2022 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 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为27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27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共计解 除限售373,362 股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3 年12 月26 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所需满足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个人绩效考 核条件已达成,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以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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