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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I LU'AN ENVIRONMENTAL ENERGYDEV.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Mar 3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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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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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0-00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任润厚董事长主持,公司五名监事列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二○○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公司〈二○○九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二○一○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五、《关于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09 年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 1 -

2,685,642,898.82 元,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调减 373,054,116.62 元;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807,617,023.07 元,按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 180,761,702.31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39,444,102.96 元,本年已分配股利 1,150,542,000.00 元,剩余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788,902,102.96 元。

本次分红派息预案为:以 2009 年度末总股本 1,150,542,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150,542,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638,360,102.96 元结转下一年 度。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0-006 号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条之规定,公司 11 名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贾恩立、曹晨明、 徐贵孝、刘仁生、师文林、李晋平、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 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七、《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根据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各项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1、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4,471.54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8,397.05

  • 2 -

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 5,053.23 万元;按个别确 认法对二户账龄期长、回收困难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343.82 万 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 15,148.95 万元,本期核销前期全额计提坏 账 6,404.88 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 347.02 万元。

2、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 176,897.65 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 12,060.86 万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应计提坏账准备 5,019.33 万元, 按个别确认法对十户回收困难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041.53 万元 (其中子公司九户 4,575.54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 5,549.79 万 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6,511.07 万元。

3、期末存货余额 22,434.86 万元,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12.80 万元,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729.27 万元,本期对以前年度积压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116.47 万 元。

4、期末固定资产净额 458,827.70 万元,按资产减值确定原则应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02.73 万元,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1,664.62 万元,本期对五阳煤矿旧洗煤厂工艺落后淘汰设备报废,转 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61.89 万元。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二○○九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09 年 6 月 1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 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 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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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 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 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 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 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 ‘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 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 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追溯调整前企业按照财政部财会函[2008]60 号文规定执行:公司 在未分配利润中提取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 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 项储备”项目列报。公司按规定范围使用,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 产时计入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 围支付费用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上述规定将相关储备用于购建 固定资产或支付相关的费用性支出时,按照实际使用金额自盈余公积 —专项储备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 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公司将上述安全生产费用等四项费用的核算按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3 号》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对 2009 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和利润表的上年比较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4 -
财务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后财务报表数 原财务报表数 差异
存 货 226,135,452.30 214,485,207.71 11,650,244.59
固定资产 4,503,738,076.96 6,005,016,635.66 -1,501,278,558.70
应交税费 875,645,019.57 874,557,473.23 1,087,546.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2,699.68 786,064,240.56 -785,441,540.88
资本公积 1,062,439,910.14 1,074,732,558.30 -12,292,648.16
专项储备 1,841,519,545.63 1,841,519,545.63
盈余公积 714,697,192.84 2,695,356,216.17 -1,980,659,023.33
未分配利润 2,404,323,003.98 2,942,052,223.23 -537,729,219.25
少数股东权益 456,649,289.93 472,762,264.39 -16,112,974.46
营业成本 10,872,702,004.35 9,810,844,312.54 1,061,857,691.81
管理费用 2,193,669,198.23 2,198,018,399.63 -4,349,201.40
所得税 714,323,616.41 975,991,238.53 -261,667,622.12
净利润 2,257,130,995.52 3,052,971,863.81 -795,840,868.2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100,934,334.35 2,850,203,132.91 -749,268,798.56
少数股东损益 156,196,661.17 202,768,730.90 -46,572,069.73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我公司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壹拾伍亿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襄垣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捌亿元;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 伍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滨河西路支行申请签发银 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伍亿元。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签发银行承兑 汇票业务,以我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单、保证金作为质押担 保,或信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变更贷款签约银行的议案》

根据公司三届十五次和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向民生银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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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30 亿元;向中国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2 亿元;向中国招商银行昆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 10 亿元。民生银行总行、招商银行总行已对我公司的授信申请予 以批复,分别同意给予我公司贷款 5 亿元和 17 亿元。

根据民生银行《异地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民生银行总 行批复对我公司贷款 5 亿元业务,由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与我公司进行 签约并发放贷款。

根据招商银行总行对我公司授信的批复,由招商银行太原分行 作为主办行与我公司进行签约并发放贷款。

我公司特对民生银行总行和招商银行总行的批复事项予以确 认。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为被整合煤矿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相关法规、政策,公司兼并重组了一批 地方煤矿(简称“目标公司”)。鉴于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正在 办理中且资金匮缺,为加快矿井整合工作步伐并支持目标公司发展, 公司向目标公司办理壹年期委托贷款,受托人为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待目标公司成立后,由目标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承贷 单位和委贷金额按照各目标公司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向公司申报确 定。贷款年利率为 5.31%,委托贷款手续费由承贷人负担,主要用途 为承贷人启动资金及流动资金周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 6 -

条之规定,公司 11 名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贾恩立、曹晨明、 徐贵孝、刘仁生、师文林、李晋平、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 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 我公司是湖南株洗洁净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截止 2008 年

  • 底,该公司欠我公司煤款共计 64,048,825.07 元。鉴于 2008 年 12 月

  • 31 日该公司已按法律程序宣告破产,经确认该债权已无法收回。根 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现将此项债权做资产损失处理。

  •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三、《关于变更资产租赁模式的议案》

  • 2009 年前我公司有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给控股子公司使用,采用

  • 的是经营租赁模式,但其实质是融资租赁性质,经与主管税务机关沟

  • 通后确定,从 2009 年起将经营租赁模式变更为融资租赁模式。

  •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与集团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协议的议案》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

  • 合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作为省政府确定的五大煤炭集团整合主体 之一,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 2009 年地 方煤炭资源整合过程中,分别与临汾市人民政府、蒲县人民政府签订 了以下三项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一、2009 年 7 月 17 日,集团公司与临汾市人民政府、蒲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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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共同签订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框架协议》,2009 年 7 月 31 日,集团公司按 100 元/吨的标准向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支付了人民币 93,000 万元的抵押金。

二、2009 年 7 月 18 日,集团公司与蒲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蒲城 工业园区探转采合作协议》,2009 年 7 月 21 日,集团公司按拟整合 兼并探矿权宗数 9,000 万元/处的标准向蒲县人民政府支付了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资源开发保证金。

三、2009 年 8 月 1 日,集团公司与蒲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煤矿 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协议》,2009 年 8 月 13 日,集团公司按 3,000 万元 /块段的标准向蒲县人民政府支付了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建设保证 金。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和支持上市公司煤炭主业发展,经双 方协商,集团公司同意我公司作为整合主体进行上述协议所涉及的临 汾蒲县地区的煤炭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工作。随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我公司与整合范围内的地方煤矿陆续签订了煤炭资源整合资产 重组相关协议,接手该地区资源整合及兼并重组工作。

由于本次资源整合涉及的相关工作未全部完成和到位,向临汾市 煤炭工业局、蒲县人民政府支付的共计 165,000 万元保证金及抵押金 还未退还。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 《资金占用协议》。我公司对该 165,000 万元占用资金向集团公司支 付利息,年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付息方式为每月支付一 次,按实际资金占用金额计算;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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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该保证金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 9 月修订稿) 》10.2.1 条之规定,公司 11 名关联董事任润厚、王安民、贾恩立、曹晨明、 徐贵孝、刘仁生、师文林、李晋平、霍红义、郭贞红、郭金刚回避表 决,6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2009 年度确定支付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5 万元。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二○○九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泄露和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 管局《关于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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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关于潞宁煤业公司整合地方煤矿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 文件要求,以及《忻州市政府、潞安集团整合煤炭资源及发展区域经 济框架协议》、《宁武县政府、潞宁煤业公司宁武煤田合作开发协议》 等协议的有关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作为忻州市地方资源整 合主体收购整合宁武、静乐两县 26 座煤矿,该等收购事宜截止 2009 年年底涉及的投资金额为 128,027.94 万元。

由于上述煤矿收购所需资金较大,潞宁煤业公司自有资金不足, 拟贷款 10.7 亿元用于收购整合上述煤矿。具体贷款事宜履行相关内 部决策程序后办理。

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1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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