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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Xi Cok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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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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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1-023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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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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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为5 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5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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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于2020 年12 月签订互保协议, 互保金额总计15 亿元,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公司为霍州煤电担保10 亿元,霍州煤电为本公司担保11.7 亿元。现霍州煤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办理5 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请本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
本次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拟向兴业银行临汾分 行申请5 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融资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20%,期限1 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 保协议为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向 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请5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生 效后,公司累计为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 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1 年5 月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9 名 董事会成员中,6 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由3 名非关联董事(独 立董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鼓楼东街188 号
成立日期:1992 年5 月11 日
注册资本:44.02 亿元
法定代表人:戎生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发电供电;汽车修理;汽车运 输;煤矿技术开发与服务;煤层气开发利用;自建铁路、公路的维修; 工矿物资的销售;水、电、暖线路检修维护;金属材料加工;设备租赁, 房屋租赁;煤矿机电设备配件制造等。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76,453,119,565.43 元、 负债总额63,852,760,016.23 元、净资产12,600,359,549.20 元、资产 负债率83.52%;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291,762,782.96 元、净利润 401,586,143.46 元。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77,749,919,784.27 元、 负债总额64,896,071,972.56 元、净资产12,853,847,811.71 元、资产
负债率83.47% ;实现营业收入6,101,774,401.01 元、净利润 229,853,327.13 元。
(三)关联关系和互保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 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8.8%;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 司是山西焦煤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焦煤,因 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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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100% 58.8%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51.1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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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拟向兴业银行临汾分行申 请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业务,融资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上浮不超过20%,期限1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保协议为
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 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和霍州煤电签署的《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双方 互相担保15 亿元。截止2021 年3 月31 日,霍州煤电的资产负债率为 83.47%,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双方目前的 生产经营环境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分的 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认为本次 对外担保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互保协议》的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符合《互保协议》的约 定,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同时,霍州煤电也为公司续贷或新增贷 款提供担保。此项互保业务能促进双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 增强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长期发 展战略,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5亿元,其中:为控股子公 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亿元;为霍州煤电提 供担保15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57%和3.14%,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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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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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霍州煤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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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霍州煤电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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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