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TUI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53748_rns_2021-04-28_91884a9c-5d1d-47f6-b2ec-af51a90ef74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推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山推股份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公司与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 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山重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赁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张民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 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 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1 、基本情况

关联方: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131,521.739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 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 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8.1818%的股权,公司持有山重租 赁 16.3636%的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6.3636%的股权,潍柴重机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16.3636%的股权,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 16.3636%的股权,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6.3636%的股权。

2 、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785,389.42 万元,净资产:163,152.7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465.18 万元,净利润 7,355.52 万元。

3 、关联关系

公司与山重租赁受同一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持有山重 租赁 16.3636%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 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2

构成关联交易。

4 、资信情况

山重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租赁标的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包括但不限于推土机、 道路机械、装载机、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

2 、融资租赁方式: 直销合作方式和代理商合作方式。

3 、授信额度: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重租赁于 2021 年度内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合作余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其中控股子公司经销产品合作余额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期限 1 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 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届满, 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 余额还清为止。

四、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由公司的终端客户同公司或公司的经销商按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交易价格,并 同山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销售合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 和发展合作关系,有利于满足客户通过融资租赁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需 求,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同意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

3

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循了融资租赁业务商业条款,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与山重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广杰 陆炜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