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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0

Aug 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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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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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持有公司38,233,133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9.10%,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9,241,999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5.53%。

2、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 时,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公司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 29,40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7%)。因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 达到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3、因本次要约收购未生效,本次收购结束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情况未发生变化。

4、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共计3 户6,101 股股份接受了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因本次要约收购未生效,确认预受的股份总数为0 股,确认的收购金额为0 元。

5、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面临股份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6、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聚隆科技,证券代码:300475)将于2020 年8 月19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7 月15 日公告了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领泰基石”、“收购人”)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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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领驰基石”)、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领汇基石”)及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弘唯基石”)外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0 年7 月16 日至2020 年8 月14 日。

截至目前,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因要约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的实际股 数不足29,400,000 股,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本次要约收购目 的是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 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届时,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 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 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 1、收购人名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要约收购范围: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

  • 基石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7,800,000 股

    • 5、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

    • 6、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 7、要约价格:8.18 元/股

    • 8、要约收购期限:2020 年7 月16 日至2020 年8 月14 日

    • 9、收购编码:990068

10、本次要约的生效条件:在要约期届满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 时,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公司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29,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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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股份总数的7%)。如要约期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要约收 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 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0 年7 月15 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申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之财务顾 问报告》、《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收购人于2020 年7 月16 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公司于2020 年8 月4 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0 年7 月15 日、2020 年7 月31 日、2020 年8 月10 日 披露了三次收购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领泰基石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个交易日在其网站 (http://www.szse.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 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四、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截至2020 年8 月14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 计,2020 年7 月16 日至2020 年8 月14 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3 户共计 6,101 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收购人约定的本次收购生效条件,本次要约自始 不生效,确认预受的股份总数为0 股,确认的收购金额为0 元。 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面临股份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聚隆科技,证券代码:300475)自2020 年8 月19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 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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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要约收购有效资金

  • 汇总表》。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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