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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0

Jun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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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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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2020 年6 月19 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聚隆科技”)收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领泰基石”)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要》”)。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领泰基石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张维)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1006 号诺德金
融中心35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1006 号诺德金
融中心35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0FWUX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8 年2 月9 日至2028 年2 月8 日
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40,100万元
股权结构 西藏天玑基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领泰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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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5%、0.25%的出资份额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
通讯方式 0755-82792366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 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 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

石”)、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 石”)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9,241,9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53%。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本次要约收购目 的是进一步提升收购人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收购人 对于上市公司的控制,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届时,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助上市公司开拓市场,以 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 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方案

  • 1、被收购公司名称及收购股份情况

  • (1)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聚隆科技;

  •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300475;

  •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7,800,000 股;

  •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9%;

  •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 2、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 (1)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8.1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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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计算基础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 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聚隆科技股 权。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内,聚隆科技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8.17 元/股。

收购人综合考虑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 个月内收购人 取得聚隆科技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以及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 告日前30 个交易日聚隆科技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确定 要约收购价格为8.17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若聚隆科技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上市公司实 施现金分红的,要约收购价格及要约收购数量不作调整;若聚隆科技在要约收 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

3、收购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其他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

基于要约价格为8.17 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30,882.60 万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聚隆科技或聚隆科技关联方的情形。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30,882.60 万元,均为收购人自有资金 及自筹资金。收购人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要求在披露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6,176.52 万元(即本次要约收购所 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 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要约 收购义务。

二、风险提示

1、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情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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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收购要约并未生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2020 年6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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