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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Apr 2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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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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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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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雨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柳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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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107,037,611.16 | 101,748,950.57 |
5.2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555,825.94 | 28,917,030.78 |
5.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28,692,352.06 | 29,318,246.41 |
-2.13%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523,226.38 | 59,397,351.27 |
-50.3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9 |
-21.0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9 |
-21.0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4% | 4.92% |
-2.08%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1,316,543,149.55 | 1,253,648,446.89 |
5.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92,369,947.99 | 1,061,814,122.05 |
2.8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2,013,409.22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8,288.0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8,223.35 | |
| 合计 | 1,863,473.8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
| 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为 | ||
| 先征后退增值税 | 489,999.99 | 福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2号文《关于促 |
| 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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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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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聚隆减速器每年都会收到增值税税返还, 故将收到的先征后退增值税不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公司面临的竞争可能会相应加剧,并存在产品价格、毛利率下行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958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刘翔 | 境内自然人 | 27.47% | 54,944,954 |
54,944,954 |
||||
| 刘军 | 境内自然人 | 19.84% | 39,676,129 |
39,676,129 |
||||
| 田三红 | 境内自然人 | 4.25% | 8,500,000 |
8,500,000 |
||||
| 上海澄鼎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5% | 7,500,000 |
7,500,000 |
||||
| 张芜宁 | 境内自然人 | 3.38% | 6,762,237 |
6,762,237 |
||||
| 朱一波 | 境内自然人 | 2.80% | 5,600,000 |
5,600,000 |
||||
| 宁国汇智项目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4% | 4,476,998 |
4,476,998 |
||||
| 周郁民 | 境内自然人 | 1.94% | 3,884,636 |
3,884,636 |
||||
| 孔德有 | 境内自然人 | 1.40% | 2,802,774 |
2,802,774 |
||||
| 叶挺 | 境内自然人 | 1.08% | 2,166,782 |
2,166,782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 6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300 | |||||
| 戴正利 | 621,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29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5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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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叶志正 | 301,935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935 |
|---|---|---|---|
| 朱小萍 | 26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1,500 |
| 康春兰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黄国志 | 187,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004 |
| 贾堰麟 | 1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0 |
| 李娟 | 15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600 |
| 马淑兰 | 15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600 |
| 控股股东刘翔为股东刘军之子,刘军、刘翔父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前1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
| 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 | |||
| 说明 | |||
| 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 1、公司股东朱小萍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 |||
|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1,500股,实际合计持有261,500股。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2、公司股东康春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 | ||
| (如有) |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0,000股。 | ||
| 3、公司股东李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 |||
|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3,6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3,600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期初限售 | 本期解除 | 本期增加 | 期末限售 | |||
|---|---|---|---|---|---|---|
| 股东名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股数 | 限售股数 | 限售股数 | 股数 | |||
| 2018年6月10 | ||||||
| 刘翔 | 54,944,954 | 54,944,954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刘军 | 39,676,129 | 39,676,129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田三红报告期初持有 | ||||||
| 公司限售股750万股。原股东武汉长江富 | ||||||
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富 |
2016年6月10 | |||||
| 田三红 | 7,500,000 | 1,000,000 | 8,500,000 |
|||
国”)报告期初持有限售股750万股,报 |
日 | |||||
| 告期内办理了清算注销手续,持有的公司 | ||||||
| 股份分别转让给其股东田三红1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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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朱一波560万股,姚绍山90万股,相应 | ||||||
|---|---|---|---|---|---|---|
| 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田三红报告期末 | ||||||
| 持有的股份变更为850万股,全部为限售 | ||||||
| 股。 | ||||||
| 首发前限售股。原股东长江富国报告期初 | ||||||
| 持有公司限售股750万股,报告期内办理 | ||||||
| 了清算注销手续,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 | ||||||
| 武汉长江富国资 | 让给其股东田三红100万股,朱一波560 |
2016年6月10 | ||||
| 7,500,000 | 7,500,000 |
0 | ||||
| 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万股,姚绍山90万股,相应转让已在中 |
日 | ||||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 ||||||
| 司登记完毕。长江富国报告期末持有的股 | ||||||
| 份变更为0股。 | ||||||
| 上海澄鼎股权投 | ||||||
| 2016年6月10 | ||||||
| 资基金管理中心 | 7,500,000 | 7,5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有限合伙) | ||||||
| 2018年6月10 | ||||||
| 张芜宁 | 6,762,237 | 6,762,237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朱一波报告期初持有 | ||||||
| 公司限售股0股。原股东长江富国报告期 | ||||||
| 初持有限售股750万股,报告期内办理了 | ||||||
| 清算注销手续,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 | ||||||
| 2016年6月10 | ||||||
| 朱一波 | 0 | 5,600,000 | 5,600,000 |
给其股东田三红100万股,朱一波560万 |
||
| 日 | ||||||
| 股,姚绍山90万股,相应转让已在中国 |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 登记完毕。朱一波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变 | ||||||
| 更为560万股,全部为限售股。 | ||||||
| 宁国汇智项目投 | ||||||
| 2018年6月10 | ||||||
| 资中心(有限合 | 4,476,998 | 4,476,998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伙) | ||||||
| 2018年6月10 | ||||||
| 周郁民 | 3,884,636 | 3,884,636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孔德有 | 2,802,774 | 2,802,774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叶挺 | 2,166,782 | 2,166,782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方明江 | 2,157,537 | 2,157,537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章武 | 2,078,345 | 2,078,345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周国祥 | 1,846,634 | 1,846,63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18年6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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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日 | ||||||
|---|---|---|---|---|---|---|
| 2018年6月10 | ||||||
| 刘宗军 | 1,541,271 | 1,541,271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邵文潮 | 1,541,271 | 1,541,271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潘鲁敏 | 1,541,271 | 1,541,271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柳洁 | 953,733 | 953,733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首发前限售股。股东姚绍山报告期初持有 | ||||||
| 公司限售股0股。原股东长江富国报告期 | ||||||
| 初持有限售股750万股,报告期内办理了 | ||||||
| 清算注销手续,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 | ||||||
| 2016年6月10 | ||||||
| 姚绍山 | 0 | 900,000 | 900,000 |
给其股东田三红100万股,朱一波560万 |
||
| 日 | ||||||
| 股,姚绍山90万股,相应转让已在中国 | ||||||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 登记完毕。姚绍山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变 | ||||||
| 更为90万股,全部为限售股。 | ||||||
| 2018年6月10 | ||||||
| 阮懿威 | 749,992 | 749,992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戴旭平 | 256,877 | 256,877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2018年6月10 | ||||||
| 吴东宁 | 118,559 | 118,559 | 首发前限售股 |
|||
| 日 | ||||||
| 150,000,00 | ||||||
| 合计 | 7,500,000 |
7,500,000 |
150,000,000 |
-- |
-- | |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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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本期末预付款项1,048.76万元,年初402.66万元,比年初增长了160.46%,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购置机器设备和工程
-
预付款所致。
-
2、本期末在建工程513.07万元,年初258.96万元,比年初增长了98.12%,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工程逐步投入。
-
3、本期末应交税费740.65万元,年初455.54万元,比年初增长了62.59%,主要原因是本期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比年初数
-
有所增加。
-
4、本期财务费用-928.23万元,上年同期-140.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59.27%,主要原因是本期募集资金产生的利
-
息收入增加所致。
-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57.51万元,上年同期-10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3.6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比上年
-
同期增加,所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
6、本期营业外收入260.17万元,上年同期128.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2.8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政府的发
-
展补贴资金增加。
-
7、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52.32万元,上年同期5,939.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0.30%。经营活动产
-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货款回笼的承兑汇票到期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
8、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71.88万元,上年同期161.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146.55%。投资活动
-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是本期公司的募投项目投入和其他投资支出增加。
-
9、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35万元,上年同期-3,256.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4.59%。筹资活动产
-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吸收外部股东投资及上年同期分配股利综合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平稳,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今年1-3月实现销售收入10,703.76万元,同比上涨5.20%。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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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公司继续围绕配套服务好主要客户,加快新品推广、新客户开发,生产经营基本保持上年同期水平,生 产经营计划基本完成。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公司面临的竞争可能会相应加剧,并存在产品价格、毛利率下行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加快建设,进一步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巩固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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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
| 作承诺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
| 经本公司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 | ||||||
| 会审议通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 | ||||||
|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 | ||||||
| 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
| 根据本公司2014年1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分红承诺 |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9999年12月31日 | ||||||
| 案)》修正案,公司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 ||||||
|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 | ||||||
| 定的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 | ||||||
|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 | ||||||
|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 ||||||
| 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 | ||||||
|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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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 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但 以现金分红为主。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分红比例 ①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 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②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 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 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 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 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 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 利益。 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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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④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或资产总额的 20%;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 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研究论证 ①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 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 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 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②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 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③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 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 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 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 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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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 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②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 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③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发表独 立意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且公司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 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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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 | ||||||
|---|---|---|---|---|---|---|
| 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 ||||||
| 决议的要求,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 ||||||
| 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 | ||||||
| 透明。 | ||||||
| ②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未做 | ||||||
|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 | ||||||
| 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结合所处行业 | ||||||
| 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 | ||||||
| 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 | ||||||
| 原因的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 | ||||||
| 益情况;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对 | ||||||
|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 | ||||||
| 独立意见。 | ||||||
| (8)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 | ||||||
| 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 本公司还制定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 ||||||
| 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对未来分红的具 | ||||||
| 体回报规划、分红的政策和分红计划作出了进一步安 | ||||||
| 排。关于本公司发行上市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 | ||||||
| 具体分红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 | ||||||
| 节、十八、(四)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 ||||||
|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3年内, | ||||||
| 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 ||||||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IPO稳定股价 |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 | |||||
| 公司 | 2014年05月12日 | 2018年6月9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 |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 |||||
| 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 ||||||
| 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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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且由发行人 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综合考虑实施效果、难易程度等因素,当触及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 价: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 3 年内,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 动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资金、 薪酬等情况,积极拟定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 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以及薪酬的 50%。 公司未来在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时,亦将履行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参 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并在正 式聘任前要求其签署相关承诺书。 2、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当触及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从二 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稳定股价。以回购股 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 大违法行为;(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 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5)《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公司具体启动回购事宜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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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 | ||||||
|---|---|---|---|---|---|---|
| 定执行,以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 | ||||||
| 购公司股票,且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回购的价格不高于 | ||||||
|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
|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 ||||||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实际 | ||||||
| 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 | ||||||
|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 | ||||||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 | ||||||
| 约束措施: | ||||||
|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 ||||||
|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 ||||||
| 2、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 | ||||||
| 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 | ||||||
| 法权益。 | ||||||
| 3、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 | ||||||
| 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 ||||||
|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 ||||||
|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 ||||||
|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 ||||||
|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发行人将及 | ||||||
| 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 ||||||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公司 | 其他承诺 |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不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9999年12月31日 | ||||||
|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 ||||||
| 与二级市场价格孰高原则确定(如有派息、送股、资 | ||||||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 | ||||||
| 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的股份,回购价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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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
|---|---|---|---|---|---|---|
| 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出现因法律 | ||||||
|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规章变化导致无法实施 | ||||||
| 的情形,发行人将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充 | ||||||
| 分保障投资者利益。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 | ||||||
|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发 | ||||||
| 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 | ||||||
|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 | ||||||
| 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 ||||||
|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 | ||||||
| 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
| 《招股说明书》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
| 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 | ||||||
| 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 | ||||||
| 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 | ||||||
| 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为填补本 | ||||||
| 次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将采取 | ||||||
| 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 | ||||||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公司 | 其他承诺 | 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9999年12月31日 | ||||||
| 股收益的影响,并作出以下承诺: | ||||||
| (一)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积极研发新品,提 | ||||||
| 高产品竞争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 | ||||||
| 公司已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97项。其中, | ||||||
| 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46项、外观设计专利 | ||||||
| 21项,发行人将充分利用专利技术优势,按照客户需 | ||||||
| 求,不断研发新品,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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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人才引进,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公司经营 | ||||||
|---|---|---|---|---|---|---|
| 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有 | ||||||
| 效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人员直接或间 | ||||||
| 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随着公司 | ||||||
| 的快速发展,公司未来将引入更多技术和管理人才, | ||||||
| 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费用 | ||||||
| 控制和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 ||||||
|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 | ||||||
| 资金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 | ||||||
|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 | ||||||
| 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相关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管理 | ||||||
| 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有用途得到充分 | ||||||
| 有效利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 | ||||||
| 司的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净资产收益率相应回升至 | ||||||
| 正常水平。 | ||||||
| 《招股说明书》关于落实有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的约 | ||||||
| 束措施 : | ||||||
| 为保证自身严格履行承诺以及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等相 | ||||||
| 关承诺方信守承诺,发行人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如 | ||||||
| 下:作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 ||||||
|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人,为保证自身严格履行承诺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公司 | 其他承诺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以及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 9999年12月31日 | |||||
|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等相关承诺方信守承诺,本公 | ||||||
| 司郑重承诺如下: | ||||||
| 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 ||||||
|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就本公司未 | ||||||
| 能履行承诺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 ||||||
|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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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他 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司将 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 相关损失。 (1)自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 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公司完全消除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重大不 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不得申请发行股票、公 司债等证券融资。 二、针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股东承诺事项,公司董事 会将指派专人负责敦促其信守承诺,并根据各自承诺 事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采取切实 有效、合法的措施保证其履行承诺: 1、积极配合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做好相关人员、单 位的股份锁定工作,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办理 相关股份解禁,未能履行承诺的不能办理剩余股份解 禁。 2、针对未能遵守承诺的个人或单位,公司董事会将及 时根据其承诺事项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追缴违反承诺 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以及敦促其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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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董事会还将根据承诺方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 | ||||||
|---|---|---|---|---|---|---|
| 法规或相关方做出的承诺,对未能信守承诺的单位或 | ||||||
| 个人采取包括暂缓发放工资、红利,暂缓办理股份解 | ||||||
| 禁,要求辞去相关职务,以及通过仲裁、诉讼主张公 | ||||||
| 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式敦促相关方履行承诺。 | ||||||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 ||||||
|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 ||||||
|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 ||||||
| 份。 | ||||||
|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 ||||||
|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 ||||||
|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 ||||||
| 实际控制人 | 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股份限售承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 2014年08月0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诺 | 2018年6月9日 | |||||
| 翔先生 |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 | |||||
|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 ||||||
| 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 | ||||||
| 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 | ||||||
| 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 ||||||
|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 ||||||
|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依照《公司 | ||||||
| 实际控制人 |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
| 股份减持承 | 2018年6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操作,具体减持价格 | 2014年08月0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诺 | 2020年6月9日 | |||||
| 翔先生 | 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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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遵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 | ||||||
|---|---|---|---|---|---|---|
|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 | ||||||
| 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 ||||||
|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 ||||||
| 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 | ||||||
| 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 | ||||||
| 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 ||||||
|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 ||||||
|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1、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 | ||||||
| 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 ||||||
| 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 | ||||||
| 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 ||||||
| 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 | ||||||
| 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 ||||||
| 2、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 | ||||||
| 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 | ||||||
| 关于同业竞 | 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 | |||||
| 实际控制人 | ||||||
| 争、关联交 | 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 2012年5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2012年05月10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易、资金占用 | 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 | 9999年12月31日 | ||||
| 翔先生 | ||||||
| 方面的承诺 |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 |||||
|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 | ||||||
| 易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 ||||||
| 则》等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发行人 | ||||||
|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股东 | ||||||
| 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发行人必须与 | ||||||
| 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人承诺,均严格 | ||||||
| 履行相关法律程序,遵照市场公开交易的原则进行, | ||||||
| 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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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优惠 | ||||||
|---|---|---|---|---|---|---|
| 的条件。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 | ||||||
|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 | ||||||
|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3年内, | ||||||
| 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 ||||||
|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 | ||||||
|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 ||||||
| 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 ||||||
| 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 | ||||||
| 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且由发行人 | ||||||
| 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 ||||||
|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 ||||||
| 综合考虑实施效果、难易程度等因素,当触及稳定公 | ||||||
| 实际控制人 | 司股价的预案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 | |||||
| IPO稳定股价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 | 2014年05月1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 | 2018年6月9日 | |||||
| 翔先生 | 价: | |||||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 ||||||
| 创业板成功上市后3年内,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 | ||||||
| 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 ||||||
|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资金、 | ||||||
| 薪酬等情况,积极拟定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 ||||||
| 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 | ||||||
| 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以及薪酬的50%。公司未来在聘任 | ||||||
| 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时,亦将履 | ||||||
| 行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参与增持公司股份 | ||||||
| 的承诺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并在正式聘任前要求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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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相关承诺书。 2、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当触及稳 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从二级 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稳定股价。以回购股份 的方式稳定股价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 大违法行为;(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 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5)《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公司具体启动回购事宜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 定执行,以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 购公司股票,且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回购的价格不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实际控制 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 措施: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2、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 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 3、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 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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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 ||||||
|---|---|---|---|---|---|---|
|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 《招股说明书》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实际控制人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其他承诺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9999年12月31日 | |||||
| 翔先生 | ||||||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
| 《招股说明书》关于落实有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的约 | ||||||
| 束措施: | ||||||
| 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 ||||||
| 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 ||||||
| 一、本人将依法履行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承诺 | ||||||
| 事项。 | ||||||
| 实际控制人 | ||||||
| 二、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刘军先生、刘 | 其他承诺 | 本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9999年12月31日 | ||||||
| 翔先生 |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 | |||||
| 具体计划。 | ||||||
|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 | ||||||
| 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 | ||||||
| 将配合董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 | ||||||
| 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
| 四、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本 | ||||||
|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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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责任。 | ||||||
| (一)自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10 | ||||||
|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 ||||||
| 相关工作。 | ||||||
| (二)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 ||||||
| 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
| 如果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承诺不转让持有 | ||||||
| 的发行人股份,亦停止从发行人领取现金红利、薪酬, | ||||||
| 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 ||||||
|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 | ||||||
|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 ||||||
| 份。 | ||||||
|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 ||||||
| 董事、副总经 |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 |||||
| 理张芜宁女 |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 |||||
| 士、董事、副 | 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 |||||
| 股份限售承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总经理周郁 |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 2014年08月0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诺 | 2018年6月9日 | |||||
| 民先生、董事 |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 | |||||
| 会秘书阮懿 |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威先生 |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 |||||
| 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 | ||||||
| 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 | ||||||
| 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 ||||||
|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 ||||||
|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董事、副总经 | 股份减持承 |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依照《公司 | 2014年08月02日 | 2018年6月10日至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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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理张芜宁女 | 诺 |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20年6月9日 | |||
|---|---|---|---|---|---|---|
| 士、董事、副 | 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操作,具体减持价格 | |||||
| 总经理周郁 | 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
| 民先生、董事 |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价格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 |||||
| 会秘书阮懿 | 并遵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 | |||||
| 威先生 | 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 | |||||
| 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 ||||||
|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 ||||||
| 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 | ||||||
| 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 | ||||||
| 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 ||||||
|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 | ||||||
|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3年内, | ||||||
| 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 ||||||
|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 | ||||||
|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 ||||||
| 董事、副总经 | ||||||
| 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 ||||||
| 理张芜宁女 | ||||||
| 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 | ||||||
| 士、董事、副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IPO稳定股价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 | |||||
| 总经理周郁 | 2015年05月13日 | 2018年6月9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承诺 | 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且由发行人 | |||||
| 民先生、董事 | ||||||
| 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 ||||||
| 会秘书阮懿 | ||||||
|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 ||||||
| 威先生 | ||||||
| 综合考虑实施效果、难易程度等因素,当触及稳定公 | ||||||
| 司股价的预案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 | ||||||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 | ||||||
| 价: | ||||||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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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成功上市后 3 年内,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 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资金、 薪酬等情况,积极拟定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 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以及薪酬的 50%。公司未来在聘任 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时,亦将履 行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参与增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并在正式聘任前要求其 签署相关承诺书。 2、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当触及稳 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从二级 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稳定股价。以回购股份 的方式稳定股价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公 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 行为;(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5)《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公司具体启动回购事宜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 定执行,以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 购公司股票,且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回购的价格不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实际控制 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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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 | ||||||
|---|---|---|---|---|---|---|
| 措施: | ||||||
|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 ||||||
|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 ||||||
| 2、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 | ||||||
| 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 | ||||||
| 法权益。 | ||||||
| 3、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 | ||||||
| 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 ||||||
|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 ||||||
|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 《招股说明书》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董事、副总经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理张芜宁女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士、董事、副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总经理周郁 | 其他承诺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9999年12月31日 | |||||
| 民先生、董事 | ||||||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会秘书阮懿 | ||||||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
| 威先生 | ||||||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
| 董事、副总经 | 《招股说明书》关于落实有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的约 | |||||
| 理张芜宁女 | 束措施: | |||||
| 士、董事、副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 2015年05月13日 | 2015年6月10日至 | 正常履行中 | |
| 总经理周郁 | 时采取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 9999年12月31日 | ||||
| 民先生、董事 | 一、本人将依法履行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会秘书阮懿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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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威先生 | 事项。 | |||||
| 二、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承诺事项, | ||||||
| 本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 ||||||
|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 | ||||||
| 具体计划。 | ||||||
|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以及其 | ||||||
| 他不可抗拒力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本人 | ||||||
| 将配合董事会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 | ||||||
| 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
| 四、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本 | ||||||
| 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 ||||||
| 责任。 | ||||||
| (一)自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事实发生之日起10 | ||||||
|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 ||||||
| 相关工作。 | ||||||
| (二)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 ||||||
| 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
| 如果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承诺不转让持有 | ||||||
| 的发行人股份,亦停止从发行人领取现金红利、薪酬, | ||||||
| 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
| 原独立董事 | 2015年6月10日 | |||||
| 其他承诺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2014年05月1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夏成才先生 | 9999年12月31日 | |||||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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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 ||||||
|---|---|---|---|---|---|---|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 ||||||
| 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 | ||||||
| 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 | ||||||
| 诺事项履行完毕。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独立董事孙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其他承诺 | 2014年07月29日 | 正常履行中 | ||||
| 邦清先生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9999年12月31日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 | ||||||
|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 ||||||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 ||||||
| 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 | ||||||
| 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 | ||||||
| 诺事项履行完毕。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
| 独立董事鲁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其他承诺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2014年07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建国先生 | 9999年12月31日 | |||||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 | ||||||
|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 ||||||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 ||||||
| 30 |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 | ||||||
|---|---|---|---|---|---|---|
| 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 | ||||||
| 诺事项履行完毕。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
| 监事会主席 | ||||||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钟建新先生、 | ||||||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监事桂书宝 | 其他承诺 | 2014年08月01日 | 正常履行中 | |||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9999年12月31日 | |||||
| 先生、监事冯 | ||||||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 | ||||||
| 文伟先生 | ||||||
|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 ||||||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 ||||||
| 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 | ||||||
| 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 | ||||||
| 诺事项履行完毕。 | ||||||
| (一)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 ||||||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3年内, | ||||||
| 当公司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 | ||||||
|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若 | ||||||
|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 ||||||
| 财务总监梁 | ||||||
| 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 ||||||
| 雨翔先生、总 | IPO稳定股价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每股净资产则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 | 2015年05月13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工程师杨劲 | 承诺 | 9999年12月31日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 | ||||||
| 松先生 | ||||||
| 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且由发行人 | ||||||
| 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 ||||||
|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 ||||||
| 综合考虑实施效果、难易程度等因素,当触及稳定公 | ||||||
| 司股价的预案启动条件时,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 | ||||||
| 31 |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股 价: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成功上市后 3 年内,当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 的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将敦促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资金、 薪酬等情况,积极拟定并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原则上,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 从公司取得的分红以及薪酬的 50%。公司未来在聘任 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时,亦将履 行触及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参与增持公司股份 的承诺作为聘任的先决条件,并在正式聘任前要求其 签署相关承诺书。 2、发行人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当触及稳 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从二级 市场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稳定股价。以回购股份 的方式稳定股价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 大违法行为;(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 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5)《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公司具体启动回购事宜则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 定执行,以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 购公司股票,且为稳定股价目的而回购的价格不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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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及实际控制 | ||||||
|---|---|---|---|---|---|---|
| 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 | ||||||
|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 ||||||
| (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 | ||||||
| 措施: | ||||||
|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 ||||||
| 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 ||||||
|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 ||||||
| 2、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 | ||||||
| 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 | ||||||
| 法权益。 | ||||||
| 3、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 | ||||||
| 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 ||||||
|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 ||||||
|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 ||||||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 ||||||
| 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违法事实 | ||||||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 ||||||
|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 ||||||
| 财务总监梁 |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 |||||
| 雨翔先生、总 |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 | 2015年6月10日至 | ||||
| 其他承诺 | 2014年08月02日 | 正常履行中 | ||||
| 工程师杨劲 | 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 | 9999年12月31日 | ||||
| 松先生 | 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 | |||||
|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 ||||||
|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 ||||||
| 因以及下一步履行承诺的具体计划。在前述事项发生 | ||||||
| 之日起,本人承诺停止领取津贴、薪酬,直至相关承 | ||||||
| 诺事项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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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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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0,469.67 | 40,469.67 | 40,469.6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0.16 | 870.16 | 870.1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81.3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项目达 | 截止报 | 项目可 | |||||||||
| 是否已 | 截至期 | 截至期 | |||||||||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 | 本报告 | 到预定 | 本报告 | 告期末 | 是否达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变更项 | 末累计 | 末投资 | ||||||||
| 承诺投资 | 投资总 | 期投入 | 可使用 | 期实现 | 累计实 | 到预计 | 否发生 | ||||
| 募资金投向 | 目(含部 | 投入金 | 进度(3) | ||||||||
| 总额 | 额(1) | 金额 | 状态日 | 的效益 | 现的效 | 效益 | 重大变 | ||||
| 分变更) | 额(2) | =(2)/(1) | |||||||||
| 期 | 益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300万台套 | |||||||||||
| 全自动洗衣机新型、 | |||||||||||
22,120. |
2,627.8 |
||||||||||
| 高效节能减速离合 | 否 | 22,120.9 | 331.29 |
11.88% |
否 | 否 | |||||
9 |
7 |
||||||||||
| 器及一体化装置总 | |||||||||||
| 装项目 | |||||||||||
| 2.年产300万套全 | |||||||||||
| 自动洗衣机减速离 | 18,349. |
1,118.2 |
|||||||||
| 否 | 18,349.4 | 538.87 |
6.09% |
否 | 否 | ||||||
| 合器关键零部件加 | 4 |
4 |
|||||||||
| 工项目 | |||||||||||
40,470. |
3,746.1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470.3 | 870.16 |
-- |
-- | -- | -- | ||||
3 |
1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不适用 | |||||||||||
40,470. |
3,746.1 |
||||||||||
| 合计 | -- | 40,470.3 | 870.16 |
-- |
-- | 0 | 0 |
-- |
-- | ||
3 |
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截至2016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处于工程分步实施阶段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 |||||||||||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 不适用 | ||||||||||
|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不适用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15年8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2,004.36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8月15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5)010811号专项报告鉴 证。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 |
| 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不适用 |
|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 |
| 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 适用 |
|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 截止201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结余金额为37,604.10万元。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是募投资金于2015年6月到账,截至2016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处于工程分步实施阶段。 |
| 原因 | |
| 1、截至2016年3月31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募集资金20,134.46万元,存储于公司 | |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以定期存单、保本理财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主要是年产300万台套全自动洗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 衣机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一体化装置总装项目尚未完工; |
| 金用途及去向 | 2、截至2016年3月31日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尚有募集资金17,469.64万元,存储于公司募 |
| 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以定期存单、保本理财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主要是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 | |
| 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尚未完工。 | |
|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2,004.36万元,但公司实际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 |
| 换前期投入资金为2,269.12万元(其中:获得政府补助264.76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2月25日将 | |
|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 |
| 多置换金额转回; | |
| 其他情况 | |
| 2、公司新股发行登记费10万、新股发行印花税20.23万合计30.23万应由募集专户支付,公司实际 | |
| 以工行普通户54144账户支付,公司已于2016年2月25日将该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户。 |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转增前的40万元增加到转增后的1000 万元,详见201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聚隆机器人减速器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1%)、宁国聚隆轴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6.5%)已在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因两公司尚处于设备采购阶段,对当期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5年年末 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2,1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到以后年度。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暂未实施。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 是 |
|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
| 明: |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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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50,123,113.56 | 499,818,701.99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32,734,955.17 | 204,037,877.71 |
| 应收账款 | 80,157,782.54 | 78,563,644.65 |
| 预付款项 | 10,487,564.37 | 4,026,622.27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2,232,597.16 | 2,964,167.96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117,651.64 | 4,659,857.6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45,376,112.46 | 43,077,235.17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9,000,000.00 | 355,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5,229,776.90 | 1,192,148,107.37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5,465,208.72 | 47,443,576.03 |
| 在建工程 | 5,130,654.02 | 2,589,646.22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6,944,113.73 | 6,992,302.28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75,000.00 | 1,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98,396.18 | 3,474,814.9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1,313,372.65 | 61,500,339.52 |
| 资产总计 | 1,316,543,149.55 | 1,253,648,446.89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14,354,589.53 | 93,906,062.68 |
| 应付账款 | 71,297,655.65 | 61,225,239.12 |
| 预收款项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49,111.25 | 8,326,884.14 |
| 应交税费 | 7,406,534.60 | 4,555,441.90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9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773,363.10 | 716,890.50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081,254.13 | 168,730,518.3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2,592,977.28 | 23,103,806.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592,977.28 | 23,103,806.50 |
| 负债合计 | 221,674,231.41 | 191,834,324.84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33,992,560.53 | 433,992,560.53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盈余公积 | 38,228,487.75 | 38,228,487.75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20,148,899.71 | 389,593,073.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2,369,947.99 | 1,061,814,122.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98,970.15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4,868,918.14 | 1,061,814,122.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16,543,149.55 | 1,253,648,446.89 |
法定代表人:刘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雨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洁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82,810,260.00 | 433,237,489.6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32,734,955.17 | 204,037,877.71 |
| 应收账款 | 80,157,782.54 | 78,433,644.65 |
| 预付款项 | 4,504,594.37 | 1,997,202.27 |
| 应收利息 | 1,752,474.22 | 2,484,045.02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5,013,150.00 | 4,350,970.17 |
| 存货 | 37,506,385.35 | 37,819,698.90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9,000,000.00 | 235,00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3,479,601.65 | 997,360,928.39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11,801,721.45 | 207,301,721.45 |
| 投资性房地产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固定资产 | 46,464,835.76 | 42,160,541.02 |
|---|---|---|
| 在建工程 | 3,037,809.80 | 2,161,802.00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7,061,480.27 | 7,108,308.89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75,000.00 | 1,0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1,470.43 | 1,286,792.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0,452,317.71 | 261,019,165.76 |
| 资产总计 | 1,313,931,919.36 | 1,258,380,094.1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07,477,861.68 | 89,062,213.11 |
| 应付账款 | 194,864,786.97 | 180,306,957.64 |
| 预收款项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99,693.67 | 3,957,746.59 |
| 应交税费 | 4,264,418.25 | 1,923,922.60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669,027.10 | 640,354.50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0,275,787.67 | 275,891,194.4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2,592,977.28 | 23,103,806.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592,977.28 | 23,103,806.50 |
| 负债合计 | 332,868,764.95 | 298,995,000.94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451,800,215.86 | 451,800,215.8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8,228,487.75 | 38,228,487.75 |
| 未分配利润 | 291,034,450.80 | 269,356,389.6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81,063,154.41 | 959,385,093.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13,931,919.36 | 1,258,380,094.15 |
3 、合并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107,037,611.16 | 101,748,950.57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7,037,611.16 | 101,748,950.5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73,214,952.61 | 69,038,56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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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营业成本 | 64,861,830.78 | 53,189,482.49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937,709.20 | 1,062,306.81 |
| 销售费用 | 3,714,396.19 | 4,573,714.89 |
| 管理费用 | 12,408,117.40 | 12,693,673.94 |
| 财务费用 | -9,282,250.26 | -1,407,957.37 |
| 资产减值损失 | 575,149.30 | -1,072,651.5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822,658.55 | 32,710,381.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01,697.22 | 1,282,816.4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424,355.77 | 33,993,197.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5,869,559.68 | 5,076,167.0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554,796.09 | 28,917,030.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555,825.94 | 28,917,030.78 |
| 少数股东损益 | -1,029.85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554,796.09 | 28,917,030.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30,555,825.94 | 28,917,030.78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9.85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5 | 0.1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5 | 0.1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雨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柳洁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107,037,611.16 | 101,962,585.01 |
| 减:营业成本 | 77,562,978.29 | 62,228,478.1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23,225.04 | 723,59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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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销售费用 | 3,714,396.19 | 4,573,714.89 |
|---|---|---|
| 管理费用 | 8,230,506.43 | 8,200,455.47 |
| 财务费用 | -6,913,899.21 | -1,237,722.29 |
| 资产减值损失 | 455,906.45 | -1,093,208.64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364,497.97 | 28,567,276.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43,337.70 | 551,813.83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25,407,835.67 | 29,119,090.16 |
|
| 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729,774.47 | 4,063,519.4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78,061.20 | 25,055,570.73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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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678,061.20 | 25,055,570.73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 | 0.17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378,820.99 | 161,626,341.7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
| 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
| 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9,999.99 | 667,917.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11,547,765.00 | 1,271,457.95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416,585.98 | 163,565,717.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737,615.33 | 63,084,836.0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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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 ||
|---|---|---|
| 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13,405,403.00 | 10,943,904.57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335,948.85 | 17,423,683.6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11,414,392.42 | 12,715,941.59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893,359.60 | 104,168,365.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23,226.38 | 59,397,351.2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3,057,926.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57,926.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17,718,814.81 | 1,438,609.36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64,000,000.00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718,814.81 | 1,438,609.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18,814.81 | 1,619,316.6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2,500,000.00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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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3,309,860.82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9,860.8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1,652,048.34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4,316,369.39 | 10,917,130.53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6,369.39 | 32,569,178.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3,491.43 | -32,569,178.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702,097.00 | 28,447,489.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3,961,567.75 | 222,765,078.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3,259,470.75 | 251,212,567.12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378,820.99 | 161,626,341.7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9,174,031.78 | 1,027,173.11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552,852.77 | 162,653,514.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935,789.10 | 79,280,796.47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2,853,606.33 | 2,219,281.78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951,464.33 | 12,431,889.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10,150,618.66 | 11,092,013.88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891,478.42 | 105,023,981.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61,374.35 | 57,629,5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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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3,057,926.00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57,926.00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8,588,604.02 | 1,197,247.53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4,500,000.00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64,000,000.00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088,604.02 | 1,197,247.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088,604.02 | 1,860,678.4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3,309,860.82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9,860.82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21,652,048.34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11,474,333.71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26,382.0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9,860.82 | -33,126,382.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117,368.85 | 26,363,8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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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9,940,716.04 | 213,923,067.3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823,347.19 | 240,286,897.43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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