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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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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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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徐平)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平,男,1962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光学专业博士。现为深圳大学光电子专业教授,历任深圳大学电子学院创院院长、博导、院党委书记,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创院院长、博导、二级教授。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


我仔细审阅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徐平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8 8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授予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日常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涉及关联交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利润分配、股权激励、提名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


独立意见。

2025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关注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长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调研走访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多次与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确保在董事会上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七)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3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选举黄泽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程序合法合规。

4


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鉴于独立董事郭澳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年限已满6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独董换选工作。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姜宏青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分别调整为16.076元/股和13.352元/股。经审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25名激励对象办理6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2025年6月,相关股份完成登记上市。

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核,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上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述职人: 徐 平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