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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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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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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3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2 亿元计算,公司及子 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1.60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 年 12 月16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882 元人 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下同),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37%。其中,公司对联合创 泰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37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7.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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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 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2024 年12 月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32)。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 主体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 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同意为联合创泰向杭州银行办理的人民币 1.2 亿元 融资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黄泽伟先 生和彭红女士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2、近日,公司收到黄泽伟先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 称“江苏银行”)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根 据《保证书》,黄泽伟先生同意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无锡海普存储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海普”)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 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黄泽伟先生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 内。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杭州银行 债务人:联合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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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 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保证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黄泽伟

债权人:江苏银行

债务人:无锡海普

  •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相应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 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 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 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 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 用等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借款主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2 亿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 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1.60 亿元,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196.37%。其中,公司对联合创泰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37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累计接受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 同金额为49.01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 供的有效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68.91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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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合同金额46.27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60.41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 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 2、黄泽伟先生向江苏银行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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