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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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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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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5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 万元计算,公司及 子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0.44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 年12 月3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996 元 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98%。其中,公司对深圳市新联芯 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0)。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9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 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新联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8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 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 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19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公司为新联芯提供担保暨新联芯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出具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以下统称“《保证书》”),根据《保证书》,公司和彭 红女士同意为新联芯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为 1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彭红女士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895359
法定代表人:毛亮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9-05-08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兰香一街2 号海王星辰大厦一层 102,二层203、204、205 及八、九、十、十九、二十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它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 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它业务。
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保证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彭红 债权人:江苏银行 债务人:新联芯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 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 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 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 万元计算,公司及子 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0.44 亿元,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191.98%。其中,公司对新联芯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 金额44.04 亿元。截至到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 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58.20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和彭红女士分别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