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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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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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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 万元计算,公司及 子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0.34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 年11 月27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982 元 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下同),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1.58%。其中,公司对深圳市 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或等值外 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8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0)。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9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 泰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新联芯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8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 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 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19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公司为新联芯提供担保暨新联芯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和彭红女士分别与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由不同主体签署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以下统称“《保证合同》”),根据《保证合同》,公司和彭红女士同意为 新联芯向中信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 100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彭红女士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内。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00991W

法定代表人:毕明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03-13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深南东路5001 号华润大厦 601-602、606 单元及1101-1103 单元

经营范围: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人民币业务以及外汇业务:吸 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 券和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 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中信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彭红

债权人:中信银行

债务人:新联芯

  •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 的费用。

  • 4、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 万元计算,公司及子 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50.34 亿元,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191.58%。其中,公司对新联芯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1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 金额43.94 亿元。截至到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 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58.1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和彭红女士分别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