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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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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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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聚隆传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考察,由张维先生、林凌先生、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 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 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考察,由郭澳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澳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社会兼职等情况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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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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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天荣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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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鑫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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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朝阳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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