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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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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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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2020 年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时间 会议 审议议案
2020 年1月6 日 三届十三次(临时)会议 1、《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4月20 日 三届十四次会议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7、《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2019年年度报告》;9、《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4月28 日 三届十五次(临时)会议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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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8月27 日 三届十六次会议 1、《2020年半年度报告》;2、《关于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10月29 日 三届十七次(临时)会议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于职守,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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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 年12 月31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 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和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 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3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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