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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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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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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17 年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 时间 | 会议 | 审议议案 |
|---|---|---|
| 2017 年3 月28 日 |
二届十二次 会议 |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年年度报告》; 6、《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017 年4 月25 日 |
二届十三次 (临时)会议 |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17 年8 月17 日 |
二届十四次 会议 |
1、《2017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2017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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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10 月25 日 |
二届十五次 (临时)会议 |
1、《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
|---|---|---|
| 2017 年11 月10 日 |
二届十六次 (临时)会议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2017 年11 月27 日 |
三届一次(临 时)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 律、法规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于职守,在执行公司公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 为:2017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 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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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聚隆减速器”)提供了人民币 2,900 万元的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 2017 年度,公司为聚隆减速器实际担保发生额为 2,586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聚隆减速器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的 0%。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 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和执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担负 起维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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