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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YCT ELECTRONICS GROUP CO.,LTD — M&A Activity 2025
Dec 31, 2025
56051_rns_2025-12-31_241447d1-8ecc-49d1-971b-60fea1043179.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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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芯”)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海能 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创芯 40.00%股权和怡海能达 45.00%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 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权 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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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