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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YCT ELECTRONICS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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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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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6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预计提供担 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 位担保总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 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 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 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业务)业务的 顺利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25 亿元人民币担 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同时,结合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业务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采购业务产生的应付账款承担担 保责任等)提供人民币 5 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 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进

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担 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下属公司其他股东将不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或者反担保。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 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止。

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为“农业 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威雅利”)与农业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所有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80.00 万元整。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议、审批程序。

上海威雅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雅利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鉴于威雅利集团 2024 年度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公司将威雅利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认定为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 对象。前述对上海威雅利提供担保后,在银行授信业务下,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 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余额为 45,855.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54,145.00 万元。

鉴于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上海威雅利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 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 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债权人自 2025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7 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 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 括: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口押汇和银行保函。

债权人(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保证人(甲方):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 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3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开展采购业务预计提供 5 亿元人民币) ,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提供担保总余额人民币 62,030.40 万元(含本次),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49.9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在银行授信业务项下对外担保情况, 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