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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XINPENG INDUSTR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8
May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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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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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 2018-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 会议审议,定于2018年6月12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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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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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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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2日下午14: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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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2日
-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交易
-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7日。
-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
1)截止2018年6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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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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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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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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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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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决议的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 |
|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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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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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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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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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 4、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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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会议咨询: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8
七、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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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8 年6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8 年6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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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 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提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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