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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ondertek Softwar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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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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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本情况: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0 年7 月2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会”)提交非公开发行A 股股 票申请,于2020 年7 月22 日被受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20 年9 月 16 日获得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 年9 月22 日收到贵会出具 的《关于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267 号)。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 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签字律师为钱大治律师、尹夏霖 律师,现拟变更为钱大治律师、何佳玥律师,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由:尹夏霖律师个人原因自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离职。经核查, 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变更后签字律师基本情况:何佳玥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 13101202111301004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主 要从事境内上市、并购等领域业务,曾先后参与了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境内 发行与上市等证券法律业务,并为多家境内上市公司提供公司、证券、投资等方 面的法律服务。

何佳玥律师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尹夏霖律师 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何佳玥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进行复核,认为何佳玥律师已履行 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尹夏霖律师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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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2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骏 田来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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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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