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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ondertek Softwar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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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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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网达软件”、“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对上市公司2016 年度自上市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于2016 年12 月22 日-12 月23 日对网达软件进行了持续督导期间 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包括保荐代表人李勇及项目组成员陈静雯。保荐代表 人及项目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持续督 导期间的历次三会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调取募集资金账户流水及大额支出 的凭证;核查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情况,并制作 了工作底稿。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网达软件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收集了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总监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网达软件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 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风险控制有效,公司组织机构健全、清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网达软件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二)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网达软件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 在应予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走访,并核查了上市 公司的资金流水及相应账务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网达软件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 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明细账,并核查了大额支出的相关凭证, 查阅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了核对。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网达软件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 已分别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网达软件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了沟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进行核查。 1、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未发生 关联交易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2、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未发生对第三 方的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3、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发生的重大对 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额度的部分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 的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决定投资方案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实施。该决议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使用 1.5 亿元购买了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公司该项投资已赎 回。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 2016 年 9 月以来未发生 关联交易和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公司未发生其他对第三方的担保行为,亦不存在 违规担保的情形;2016 年 9 月以来发生的重大对外投资活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经营状况
经与财务负责人沟通及现场检查,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 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网达软件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 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已提请上市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并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网达软件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网达软件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2016 年自网达软件上市以来,网达软件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 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 体运作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勇 刘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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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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