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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EIH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1
Jul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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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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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706,0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766% )的股东牟凤林 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36% )。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牟凤林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持有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无限售流通股(股) |
|---|---|---|---|---|
| 牟凤林 | 董事、副总经理 | 706,050 | 0.7766% | 176,520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
3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
-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姓名 | 无限售流通股(股) | 拟减持股数(股) |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牟凤林 | 176,520 | 176,000 | 0.1936% |
注: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 5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三、本次减持计划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牟凤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如下:
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前述股份。
2 .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 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 锁定期为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 .同时,在遵守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 本人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 过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以 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 股份。
4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 .不论本人在公司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公司处离职,本 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上述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 告。
4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 1 .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