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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IBEDA HIGH TECH.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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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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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依科技”)于2021 年9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4.2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 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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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389.71万元少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39,169.1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规模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 | 9,529.26 | 9,529.26 | — |
| 2 |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8,385.51 | 8,385.51 | 4,389.71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254.39 | 6,254.39 | — |
| 4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合计 | 39,169.16 | 39,169.16 | 19,389.71 |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 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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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 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华依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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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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