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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W-IBEDA HIGH TECH.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Sep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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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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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录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 |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 |
| 议案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 | |
| 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 |
| 案7 | |
| 议案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 |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10 |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 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 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 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 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 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 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 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 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 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 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为计票人,1 名监事代表、 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相关人员在议案表决结果 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 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 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 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4)。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 2021 年 9 月 9 日(星期四)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宏路 528 号六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励寅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励寅先生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五)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 (六)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 (七)审议、表决各项议案
- (八)休会,统计选票和表决结果
- (九)复会,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 (十)会议主持人励寅先生宣读大会决议
-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十二)文件签署
- (十三)会议主持人励寅先生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 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7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完 成本次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 8323 号),本次发 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5,463.3574 万股变更为 7,284.4774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5,463.3574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7,284.4774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已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四条公司于【】年【】月【】日 | 第四条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经中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
|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 |
|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 | 1,821.1200万股,于2021年7月29 |
|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
| 科创板上市。 |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 |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 |
| 份有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 |
|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W-Ibeda |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W-Ibeda |
| HighTech.GroupCo.,Ltd | HighTech.GroupCo.,Ltd.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 |
| 肆佰陆拾叁万叁仟伍佰柒拾肆元。 | 贰佰捌拾肆万肆仟柒佰柒拾肆元。 |
| 第十七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
| 数为【】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72,844,77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
| 均为普通股。 |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 第六十二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 | 第六十二条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 |
|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 | 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 |
|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 第六十二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 |
| 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 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
|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 |
| 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 | 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 |
|---|---|
| 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 | 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
| 定的其他地方。 | 方。 |
|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
| 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 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 |
| 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 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
|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 | 第一百九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
| 会负责解释。本制度中针对上市公司 |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并由公 |
| 的有关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 |
|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
|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 款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根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对变更登记和备案文件进行适当性修改。
请予以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
议案二: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 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控股股东励寅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5 亿 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收取任何 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请予以审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