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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upezet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rp.,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Sep 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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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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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40

证券代码: 688121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卓然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马利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49,1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 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 年9 月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上海牧鑫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通盈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25,3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上述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6.3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马利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通盈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次累计减持不超过3,036,9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马利平、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通盈2 股东名称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14,874,487股
持股比例 6.3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3,749,187股;
其他方式取得:1,125,3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马利平、上海牧鑫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牧鑫通盈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14,874,487 6.37%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牧鑫通盈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全
部份额持有人为马利平
之配偶及其子女
合计 14,874,487 6.37%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马利平、上海
牧鑫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牧鑫
通盈2 号私
募证券投资
基金
453,937 0.19% 2024/5/27~
2024/8/26
9.83-10.07 2024/5/1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马利平、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通盈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36,98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336,1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00,842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10 月9 日~2026 年1 月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家庭资产规划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 1、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利平承诺:

  •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 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人减持公司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 (3) 本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 本人将按照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以及本人出具 的承诺中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

(5) 限售期届满后,若本人确因自身经济需求等原因需要进行减持公司 股份,将根据需要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 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 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履行必要的义务后方可减持股份。

(7) 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关 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4

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 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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