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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UOCH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r 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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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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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
2026 年3 月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现发表以下核 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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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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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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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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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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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 计划规定范围和名单,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截止授予日,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中的7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 年3 月4 日为授予日,向7 名激励 对象合计授予8,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