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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TEP Electric Corporatio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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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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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3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 期三)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5 月12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5 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2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5 月6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5 月6 日。截至2021 年5 月6 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4)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需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公司独立董事钟斌先生已针对上述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被征集人或其代理 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 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 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1 年5 月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 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1 年5 月7 日16:00 前到达公司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 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 1、会议联系方式

  •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邮编:200050。

  • (2)会议联系电话:021-52383315。

  • (3)会议传真:021-52383305。

  • (4)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 (5)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 3、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3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5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5 月12 日 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份性质: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 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

  • 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