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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mart Control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pr 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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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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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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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古启军受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古启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古启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1、征集人古启军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古启军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机械工 程学士、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硕士。1997年7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 发展中心助理工程师;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并获得测试计量技术 及仪器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6年9月,任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工程师; 2006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高级工程师;2021年11

月至今,任上海芯炽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部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2、征集人基于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且已获得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 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 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 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1、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9.00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 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 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主张

征集人古启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而提升公司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表决权方案,具体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5月19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

(4)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 发布公告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5)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的,应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相关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 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 票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的要求备妥相关文件之后,应在本公告规定 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 告指定的地址;采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的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470号

收件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3782 991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的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 “ ” 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 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的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②已按本公告确定的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已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本公告指定的地址;

④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但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 书为有效。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委托表决的股东于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

②委托表决的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 已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 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 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古启军先生 2023年4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征集人为本次征 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有关事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古启军先生出席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9.00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 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

  • 束止。

  •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提案不选、选择

  • 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和比例(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准):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