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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mart Control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May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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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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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5 月20 日 收到公司董事朱桂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其配偶楼剑雄先生于2024 年3 月21 日至2024 年5 月 17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 成交金额(元)
1 2024 年3 月21日 买入 2000 27.790 55,580.00
2 2024 年3 月25日 买入 600 26.180 15,708.00
3 2024 年5 月17日 卖出 1500 22.280 33,420.00

楼剑雄先生通过上述短线交易亏损7,057.50 元人民币。

计算方法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数。即:[22.280[(27.790+26.180)/2]]*1500=-7,057.50 元。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公司获悉该事件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朱桂娣女士及其 配偶楼剑雄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件系楼剑雄先生未能充分了解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该 买卖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本次短线交易亏损共计人民币 7,057.50 元,即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3、楼剑雄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 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 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楼剑雄先生承诺:将自 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 票。朱桂娣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做好个人及亲属的持股管理,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