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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mart Control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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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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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英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 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 二、宏英智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论

  •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 □是 √否

1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 评价结论的因素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披露一致

  • √是 □否

三、宏英智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部各部门和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安全环保、市场开发、客户服务、运行项目管理、工 程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 保、法律事务、合同管理、资本运营、信息管理、内控审计、财务报告、对控股子公司的 管控等。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依赖、物资与 采购、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环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2

  • 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 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 □是 √否

5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6 、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 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 量标准。定量标准以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 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销售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 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定性标准以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 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销售收入潜在错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
0.3%
销售收入总额的0.3%≤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0.3% 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3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 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 (b)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c)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d)报告给管理层、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 (e)审计委员会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 报。

(2)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销售收入潜在错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3%
销售收入总额的0.3%≤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销售收入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0.3% 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为判 定标准。

(1)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2)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3)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4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 1.3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非财务报告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是 √否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

  •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

  • 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5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英智能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 了《内控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4-00019 号),公司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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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亮 杨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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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