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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Shibei Hi-Tech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Oct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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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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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 股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11 月15 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 238 号一楼会议室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11 月15 日
至2021 年11 月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B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香港《大公报》披露。
2 、 特别决议议案:无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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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 股和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
| A股 | 600604 | 市北高新 | 2021/11/4 | - |
| B股 | 900902 | 市北B 股 | 2021/11/9 | 2021/11/4 |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还须持单位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 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 年11 月11 日9:00—16:00。
3、现场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 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靠近江苏路。乘地铁2 号线、11 号线江苏路站3 号口出, 也可乘公交车01 路、62 路、562 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 71 路、925 路到达。现场登记问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电话:021-52383305。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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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
-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2 、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 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 号1 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 编码:200436)。联系电话:021-66528130。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11 月1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