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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Qifan Cable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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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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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7月12 日-2021年7月14日(每日 9: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持股情况: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唐松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唐松先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职称。曾任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合作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 学院合作研究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西藏 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上海华特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 上市)独立董事、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上海起帆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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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唐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征集人唐松先生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唐松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 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 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唐松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 年6 月2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唐松先生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制定了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 司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趋同,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核心骨干员工之间 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份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15 日14 点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1 年7 月15 日至2021 年7 月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 9: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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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上海起帆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 6 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2021 年6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起帆电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起帆电缆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2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每日9: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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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收件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7217999

联系传真:021-39878355

邮政编码:20151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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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后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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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唐松

2021 年6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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