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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Qifan Cabl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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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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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证券代码:605222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 “ ” “ ”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起帆电缆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本次共发行1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0,000 张(1,000,000手),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所有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 行证券登记。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认购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 “715222”,配售简称为“起帆配债”。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00,580,000股,全部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按本次 发行优先配售比例0.002496手/股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 为1,000,000手。

(二)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起帆电缆股份数,按原股东优先配售比 例每股 0.002496 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手数,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 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 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 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 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公司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 代码为“715222”,配售简称为“起帆配债”。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 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年5月24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 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 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三)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起帆发债”,申购代码为“713222”。 参与本次网 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 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整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 公司代为申购。

(四)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5月24日(T日)。

(六)本次发行的起帆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起帆转债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七)关于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细阅读2021年5月20日(T-2日) 刊登的《发行公告》。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1 、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2 、优先配售数量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起帆电缆股份数,按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每股 0.002496 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手数,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 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 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 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 可配售总量一致。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3 、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T-1 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原 A 股股东 (含限售股股东)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 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 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4 、公司原 A 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公司原 A 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配售代码为“715222”,配售简称为“起帆配债”。

(2)认购 1 手“起帆配债”的认购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3)若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 认购量获购起帆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起帆配债”的可配余额。 (4)认购程序

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

②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 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 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 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③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 定办理委托手续。

④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6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7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1 、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起帆转债总额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

3 、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 、申购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 11:30,13:00~15:00 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继续进行。

5 、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6 、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13222”,申购简称为“起帆发债”。

(2) 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整笔申购无 效。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 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 (4)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 (5)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7 、申购程序

  •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1 年 5 月 24 日(T 日)前办 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 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 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 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8 、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在公证部门监督下 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 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 9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1 年 5 月 24 日(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1 手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 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1 年 5 月 25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1 年 5 月 25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刊登的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 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1 年 5 月 25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2021 年 5 月 26 日(T+2 日)将在《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手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 手。

10 、中签投资者缴款

2021 年 5 月 26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 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1 、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上交所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和 可交换债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在申购后、配号前对相应申购做无效处理。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 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 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 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1 年5月28日(T+4日)刊登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12 、结算与登记

2021年5月27日(T+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 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本次网上发行起帆转 债的债权登记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 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

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 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1、发行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管子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 238 号 电话:021-37217999

  •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周杰

  •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联系人:海通证券起帆转债发行工作组

电话:021-23154737

发行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