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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Qifan Cabl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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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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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特种电缆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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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年产5 万千米特种电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特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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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金额: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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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 或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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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土地使 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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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要获 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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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金额及产值预测均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 目进展情况每年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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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提高产品竞争力,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2021 年3 月 29 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投资项目服务协议书》,董事会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特 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包括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出让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 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参与土地使用权的竞买、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等 相关事宜。
(二)审议情况
2021 年3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投资建设特种电缆生产及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主体是由上海市金山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具备工业区开发、建设、 招商服务等资质的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金山区张 堰经济联合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2021 年3 月29 日,公司与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项 目服务协议书》,甲方为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上海起帆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张堰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5 万千米特种电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 设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产业定位为光电传输产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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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代码C383。项目投资强度为454.5 万元人民币/亩,符合上海产业用地指南 (2019 版)要求。
(二)项目用地及建设情况
- 1、项目名称:年产5 万千米特种电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2、土地位置:东至哲礼公司、南至秦望河、西至胜利河、北至振康路
3、土地面积:土地面积约为121 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09 亩,带征 面积约为12 亩,土地实际面积以招拍挂取得的土地面积为准,带征土地以实测 为准。
4、土地出让价:9,250 万元(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82 万元人民币 /亩,109 亩共计8938 万元,土地带征费为26 万元人民币/亩,12 亩共计312 万 元。)
5、投资担保金:1,787.6 万元
6、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约为103,812 平方米
7、建设时间:建设周期约为1 年半,项目计划于2021 年7 月开工,2022 年 12 月竣工。
8、建筑条件:建筑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约50%,绿化率不低于20%
9、规划土地用途:生产海工装备用特种电缆、机器人电缆、航空航天用线 缆、机车和新能源领域用电缆等特种电缆生产车间、自动化仓库、研发中心及营 销中心等办公楼。
10、土地性质:地块出让时的权利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50 年。
11、项目规模投资指标: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包括建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出让价款等)。
(三)主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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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不参加本协议约定地块竞拍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履行的(不可抗力 除外),或者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将交纳的投资担保金作为违约金赔偿,赔偿甲方为履行本协议在前期土地开发 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费用等损失。
2、协议履行中若遇不可抗力情形,经双方协商,协议中相关履行期限将顺 延或者取消,双方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仍按协议约定继续 履行。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协议,但至少提前20 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费用各自承担:
(1)项目未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审批。
- (2)上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3)其他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或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协 议已无可能急需履行时。
三、拟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投资特缆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本次项目的 落实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 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土地使 用权能否竞得、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投资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要 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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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总金额及产值预测均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 目进展情况每年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将积极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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