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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Qifan Cabl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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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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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起帆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尚机电”)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0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在原先与大尚机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基 础上,增加向大尚机电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3,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新增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时,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预计2021 年度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
||
| 调整前 | 增加金额 | 调整后 | ||||
| 1 | 向关联方 销售商品 |
大尚机电 | 2,252.22 | |||
| 3,000.00 | 1,000.00 | 4,000.00 | ||||
| 合计 | 3,000.00 | 1,000.00 | 4,000.00 | 2,252.22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名称 | 嘉兴市大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章尚限 |
| 成立日期 | 2014 年8 月27 日 |
| 注册资本 | 90.00 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1319 号中创电气商贸园2 幢S15 号-1 |
| 主营业务 |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
| 最近一年主要 财务指标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32.60万元,净资产222.55 万元;2021 年1-9 月营业收入3,414.65 万元,净利润14.71 万元。 |
| 关联关系 | 公司副总经理章尚义之兄章尚限持有大尚机电5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 事、总经理,其配偶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及支付能力具有一定的可靠 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 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
公司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详 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规避公司经营风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 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使本公司充分利用 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通过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新增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定价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在公司经营成本、收 入和利润中所占比例极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关联 方不存在依赖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 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增加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韦健涵 徐亮庭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