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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osola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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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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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4-039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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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 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替科技”), 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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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 此次公司为交替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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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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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以下简称“杭 州联合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交替科技向杭州联合银行 申请融资额度1,000万元和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交替科技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交替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议案所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 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 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 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3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CLJJ0M3K 法定代表人: 刘鹏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 2 幢 701 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 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 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为 4967.14 万元,负 债总额为 4904.8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4791.88 万元,净资产为 62.33 万元;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851.95 万元,净利润为 62.33 万元,上述数据为经审计合 并口径;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为 5581.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15.5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300.60 万元,净资产为 2166.09 万元;2024 年度 1-3 月
份营业收入为 534.28 万元,净利润为 103.76 万元,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合并口 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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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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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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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交替(杭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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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在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融资期间内向 债务人所提供的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的最高融资债权本金。本合同项 下融资所产生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6、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 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和保函业务项下的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三年;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三年。若债权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融资,则视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借款展 期,保证人仍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则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交替科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担保期 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被担保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全资子公司交替科技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85%。本次担保发生后,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