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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osola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2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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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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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14 年,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了年度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 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7 次会议,我们应出席的董事会次数为7 次, 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毕凤仙 7 6 1 0 0
汪月祥 7 6 1 0 0
佟鑫 3 3 0 0 0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应出席的股东大会2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毕凤仙 参加 参加
汪月祥 参加 未参加
佟鑫 未参加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在报告期内我们诚信勤勉履行义务,对公司的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2014年,我们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 对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4年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调查,截止本报告期末,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 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审批 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2 . 对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14年6月9日,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一、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经审阅陈冠全、黄 福生、周清松、汪月祥、毕凤仙的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候选人存在《公司法》 第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三、我们同意提名陈冠全、黄福生、周清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汪月祥、毕凤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4 年6 月30 日,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公司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本次公司 提名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 条、5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3、同意公 司聘任黄福生担任公司总裁、陈海燕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聘任阙江阳 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聘任郑再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4年5月22日,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赠桑 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公司受赠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 30%股权、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价值已经具有证券期货资 质的审计机构审计,可以推定其审计结果真实反映了交易标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2、上述受赠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 有限公司13%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此次受赠桑日 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13%股权系控 股股东的关联方桑日创华、山南华科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公司无须支付对价,且 不附加任何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4.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发生委托理财事项。

三、2014年年报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的规定,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公司独立董事在 公司2014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开展了相关工作:

1、在2015年1月末,我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

2、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后,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听取了年审注 册会计师关于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重点领域和审计策略、现场审计工作安 排等事项汇报,并就我们关心的本年度审计重点互相交流了意见。

3、2015年3月29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就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 及初审意见进行了沟通。

四、201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通过参加公司会议、不定期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 管理状况。

五、其他工作

  • 1.2014年度,我们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4年度,我们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2014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5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凤仙、汪月祥

2015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