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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ISEMI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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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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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 资金总计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 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048.87万元,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
| 1 | 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 和升级 |
13,861.00 | 13,861.00 |
| 2 | 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 芯片开发及产业化 |
12,465.00 | 12,465.00 |
| 3 | 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 功率器件开发项目 |
7,962.00 | 7,962.00 |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88.00 | 10,088.00 |
| 合 计 | 44,376.00 | 44,376.00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 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4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9.9265%。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 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 票表决方式,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能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公 司发展以及经营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 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4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芯导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