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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PRET COMPOSIT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Jun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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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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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6-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二)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6 年第
-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二)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四)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联系方式:021-69210096)。
-
(五)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
-
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
-
(七)会议出席对象:
-
1、截止 201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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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二)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
2.3、发行数量
-
2.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2.5、定价依据与发行价格
-
2.6、限售期
-
2.7、募集资金用途
-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9、上市地点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五)审议《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七)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八)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九)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的议案》;
-
(十)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十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十二)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以上第(一)项至第(十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需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 (一)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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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方式:
-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
-
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
准。
-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324。
-
2、投票简称:“普利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3)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1)在投票当日,“普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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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 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议案对应“委托价格”情况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 总议案 | 100.00 |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议案二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议案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1 |
| 议案2.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2.02 |
| 议案2.3 | 发行数量 | 2.03 |
| 议案2.4 |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2.04 |
| 议案2.5 | 定价依据与发行价格 | 2.05 |
| 议案2.6 | 限售期 | 2.06 |
| 议案2.7 | 募集资金用途 | 2.07 |
| 议案2.8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8 |
| 议案2.9 | 上市地点 | 2.09 |
| 议案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0 |
| 议案三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议案四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议案五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6.00 |
| 议案七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 议案八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8.00 |
| 议案九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案 |
9.00 |
| 议案十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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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
|---|---|---|---|---|
| 议案十二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2.00 | ||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8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
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储民宏 钱丽娟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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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8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总议案 |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议案二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议案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议案2.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议案2.3 | 发行数量 | |||
| 议案2.4 |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
| 议案2.5 | 定价依据与发行价格 | |||
| 议案2.6 | 限售期 | |||
| 议案2.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议案2.8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议案2.9 | 上市地点 | |||
| 议案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议案三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议案四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五 |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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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的议案 | ||||
|---|---|---|---|---|
| 议案七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议案八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
|||
| 议案九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 议案 |
|||
| 议案十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议案十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议案十二 |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 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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